首先,这就违反了刚出台的物权法,物权法的立法宗旨就是为了“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物权法第一条)而制定的。那么权利人就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物权法第三十九条),如果发生了“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情形,则“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物权法第三十五条)。这些规定充分表明,无论是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都是平等地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都不得非法侵犯。政府可以通过鼓励、倡导甚至一定的经济手段疏导人们减少用车,但是无权采取强制的行政手段加以限制,因为这个权利是法律赋予的,政府级的行政规章根本无权作出限制公民财产权使用的规定。
公车是政府你们家的,你们随便怎么管都不过分,可私车是你们管不着的.我们合法的获得就有合法的使用权,在奥运期间,广大群众本着爱国主义精神宁愿牺牲一半的开车时间.可政府不能以这种爱国精神做为筹码来无限制的伤害广大群众的基本利益.
还有所谓的大多数人同意(报道上写的是六成人同意),我不知道这是哪家统计机构得出的结论,但是,既然是涉及到私家车车主的问题,就应该调查私家车车主,把没车的人排除出去.就算是真有六成人同意限行,那也不能因为大多数人的声音而伤害少数人的利益,如果大多数人同意枪毙环保局局长,那就可以枪毙他了???出台任何一个规定都需要走司法程序,可是这个规定呢?突然猛不丁就冒出来了,从这一点就可以告他违法.
如果非要限行,那也没问题,退我1/7的购车款和1/7的购置税!
如果以后北京住房紧张是不是也要你买一套房,一周只能住六天,余下那天给无家可归的人?
现在在中国有一种非常不好的风气,只要提到环保就没人敢说半个不字,敢说不字就是大逆不道,最恨的就是那些极端的环境保护主义.这点可以参照美国,美国那么多车那么多工厂,也没听说为了环保而出台过这类措施.人家的政策是,政府花大力气花大钱维护环保,但也不妨碍我发展.我不知道政府的人怎么想的,这应该属于典型的懒政,他们认为,现在环境不好或交通不好就是因为车多,不让车上路不就好了?
北京还是首都,首都敢开这个头,底下的城市肯定也跟着一窝风的限行,这对中国的发展没任何好处.因此,我想状告北京市政府,告他们无视国家的法律随意制定规定.如果我们不反抗,估计这个规定以后就会无限期的实行下去了!
不过我乃穷人,请不起律师,咱京钓有没有人是律师啊?帮我也是帮大家免费打这个官司.........为了大家好~谢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