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一个企业的标志,也可以说是一个企业文化的表现形式,代表的是企业的形象,是一种知识产权,公司所持有的商标是受法律保护的。 只有行营公司或者经过我公司授权的法人和自然人,才能在钓具类产品上使用“行营”的商标,其他任何未经授权使用“行营”、“逐日”、“老狼”、“X11”、“X9”等商标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假冒伪劣产品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大量出现,已成为阻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给国家和社会造成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为推动社会的进步,必须保护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 截止到目前为止,已审理完毕的侵权案件13起,完成一审判决的侵权案件21起,法院已受理的侵权案件15起,同时我公司和阿里巴巴达成战略合作,关停侵犯我公司商标权的淘宝店铺52家,扣分并降级的的店铺高达1315家,同时关停店铺所绑定支付宝账号已被法院冻结。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QQ、微信、贴吧以及钓鱼论坛等更隐蔽的渠道改头换面,进行假冒伪劣产品的销售。我公司已高度关注,相信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双眼。然而,他们受高利润的诱惑以次充好,使得假冒伪劣产品仍屡禁不止,屡打不灭,严重侵犯广大钓鱼人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对这种侵犯商标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零容忍,一直在用法律手段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所以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是一项社会性活动,也是对广大钓友合法权益的一种保护。我公司会不遗余力,将打假工作进行到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