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之小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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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类似的还有云南所谓的“旅游创新”。方法是把导游的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计点工资两部分,所谓计点工资是带游客到专门的购物点,由购物点按游客消费金额折成“点”,如,100元一“点”,计入工资。
这么做官方所谓的益处是:调动导游的积极性为云南产品销售做贡献,促进经济发展。指定的销售点规模相对较大,便于管理,一定程度上避免游客买到假货,或者商家宰客行为。
但是他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一,违背市场的公平原则。确定了指定购物点,就排斥了其他商户获得交易的机会,这个机会是旅游管理部门(政府部门)赋予的,也就是政府部门剥夺了其他小商户的交易机会。
二,容易滋生腐败。争得了”指定“购物点就意味着滚滚财源,怎么能保证这个”指定点”获得是公开透明的?有没有幕后交易?
三,模糊了行业界限,政府深度介入市场直接调节各行业定价分配。销售土产,旅游纪念品属于商品购销行为,其利润来自于供销差价。旅游公司其利润来源于服务。如此操作模糊了旅游公司的服务性质,把导游的介绍景点人文背
景, 历史掌故维护旅游团队秩序的服务行为变为导游的推销商家的销售行为。抬高了商店销售成本和销售价格,直接降低了服务质量,又变相抬高了服务价格。
四,所谓的集约便于管理,背后折射的是管理部门的懒于管理。打击不法商家维护良好的商业秩序才是官方真正该做的事。
这和把医生的医疗服务变为药品销售行为何其相似。
结果是旅游公司压缩了景点的旅游时间,增加购物时间,导游的讲解多数时间也是在介绍某类商品的功效。招致游客不满,反感,投诉激增。可悲的是据导游讲,这种捆绑的服务销售让有些省份的旅游管理部门领导来云南考察过后大受启发,正准备回各自省内推
广。
克强总理感慨:触动灵魂易,触动利益难。讲的是道德与现实利益的矛盾。而好的制度则能将追求利益引向规范和专业,让道德不再尴尬。
[ 本帖最后由 七九河开 于 2014-3-30 18:21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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