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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北京市第四届体育大会抹黑的钓鱼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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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8 22:10: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给北京市第四届体育大会抹黑钓鱼比赛

四月中旬接到由市钓鱼协会下发的带有北京市体育局的红头文件“北京市体育局第四届体育大会开展钓鱼竞技比赛的通知与比赛规程”我区立即组织了四支队伍报名参赛了五月二十七日在通县松海垂钓园举办的“碧波杯”钓鱼比赛。
五月二十七日一早来自北京市各区县与外地的钓友组成了100多支团体队伍,共400多人参加了北京市体育局第四届体育大会中的竞技钓鱼比赛活动。
这次比赛活动参加人员之多,报名费之高,都创了北京市钓鱼比赛活动最高纪录了!分析原因如下;
其一是:这项活动是由市体育局主办的,各区县钓鱼协会是根据市体育局下发的红头文件执行的,有政府信誉并具号召力。
其二是:钓鱼比赛规程具有吸引力,每人交纳300元报名费可得到价值2000元的纪念品。
其三是:比赛有趣味性,有钓标志鱼得奖的概率,即金、银、铜牌可直接获得现金1000元不等,并当场宣布获奖者姓名。
可是比赛当天还没结束时,参赛人员以走了多一半了,钓友们纷纷说“我们钓鱼人打窝是为了诱鱼,而市钓协是将“比赛规程”当“窝子”,“钓”的是酷爱钓鱼人的钱”这句话形象的说明了北京市钓鱼协会真高明呀!!
为什么比赛没完,参赛者纷纷退场,其原因如下所述,
其一:比赛当天开幕式上总裁判长宣布“这次比赛取消标志鱼项目”当时钓友们很是气愤,不提前通知临时就改变比赛规程,在各项比赛中是没有先例的,开幕式上各级领导可都在呀,市钓协主席刘兴忠也在场,难道你就不知道这就是合同违约与经济诈骗,违背规程承诺,违反了体育比赛的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难道你们当领导的就不知道吗?可是钓友们从北京各区县都来了,还是抱着一线希望看看再说吧。
其二:比赛发的所谓价值1200元的碧波4.5米钓鱼杆,在第一场比赛钓混合鱼时,虽然钓到只有1斤多重的草、鲤鱼,鱼杆就像一次性筷子一样断了十八支,足以证明赞助商提供的是假冒伪劣的鱼杆!(消费者保护权益法中有明确规定,凡购买了假冒伪劣产品可得到价格的双倍陪偿)!
其三:比赛规程所承诺的800元纪念品,在第二场比赛后有的钓友问裁判长,还有纪念品吗?裁判长说“就一支杆子,什么都没有了”。在这种场合你说这种话就是代表组委会的身份说话。有些钓友们一听,什么都没了还钓什么鱼呀,这叫什么比赛呀,收杆回家。所以比赛没完,钓友们已走了多一半,最后组织者为了圆场不知从什么地找来点物品,只发到没有走的钓友手里;一盘鱼线、鱼钩、毛巾,也就是二三十元的东西,就打发了原来承诺的800元的纪念品,而且是已没有多少人去领了,这又是同样的骗局。
根据以上几点我们有权向上级单位反映情况,并提出经济陪偿,如:退报名费,汽油费、精神损失费,如果得不得解决,钓友们将集体去北京市体育局纪检部门反映情况,再得不到解决将诉之法律程序。
就以上情况,请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钓鱼协会  碧波公司近期给个说法。解释一下。不要逼的钓友们集体“向上级单位”反应呀,党的十八届代表大会马上就要召开了,在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出现了不稳定的因素。钓鱼比赛的组织者既然能在京钓网上发布比赛信息就应当在京钓网上有个公示及交待!!!其中应当包括,物质的、经济的、精神的补偿。
并向参与这次活动的钓友们赔礼道歉。


海淀区钓鱼协会
王树行
201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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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8 22:20:4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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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8 22:21:39 | 只看该作者
如陈述属实支持维权。

提那啥“访”不好,威胁他们其实是害自己,我帮您改敏感词了,你要是还想用那个词,就自己再改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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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8 22:22:1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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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8 22:24:0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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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8 22:25:3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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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8 22:27:3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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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8 22:42:4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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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8 22:47:24 | 只看该作者
没想到是这样的结果,支持楼主,假一赔十。碧波的鱼竿不过如此,我不会再考虑了。

[ 本帖最后由 ker99608 于 2012-5-28 22:51 编辑 ]
10#
发表于 2012-5-28 22:49:0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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