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之少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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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ont size="2"><span id="Date">2007-07-25 09:43:03</span><span id="source">来源:北京晨报</span></font></p><p><font size="2"><span><font size="3"> </font> 被认为是行善积德的“放生”行为将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和规范,以防止渔业资源被破坏。昨天市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上进行第二次审议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修订草案)》对此做出了具体规定。 <p> 草案规定,单位和个人增殖放流水生动物和水生植物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并在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下实施。增殖放流水生动物和水生植物的水域、品种和质量由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否则可能被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p><p> 关于垂钓行为,修订草案也明确规定,密云水库、怀柔水库禁止垂钓,野钓者将被没收钓具,并处以最高500元罚款。 </p><p> 修订草案根据北京实际的水资源情况,删去了利用废弃的窑坑、荒滩、荒地建造人工鱼池的条款,鼓励发展适合北京水情的特色渔业。“本市鼓励利用适于养殖的水域发展生态渔业、休闲渔业、节水型渔业、籽种渔业和特色养殖,优化养殖品种结构,实行渔业标准化生产,并在资金、物资和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 </p></span></font></p><p> 草案规定,单位和个人增殖放流水生动物和水生植物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并在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下实施。增殖放流水生动物和水生植物的水域、品种和质量由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否则可能被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p><p> 关于垂钓行为,修订草案也明确规定,密云水库、怀柔水库禁止垂钓,野钓者将被没收钓具,并处以最高500元罚款。 </p><p> 修订草案根据北京实际的水资源情况,删去了利用废弃的窑坑、荒滩、荒地建造人工鱼池的条款,鼓励发展适合北京水情的特色渔业。“本市鼓励利用适于养殖的水域发展生态渔业、休闲渔业、节水型渔业、籽种渔业和特色养殖,优化养殖品种结构,实行渔业标准化生产,并在资金、物资和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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