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之少侠
注册时间2006-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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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影《大话西》中,唐僧对看守他的做治思想工作,导致两位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小妖先后自。唐僧说:"人和都是妈生的,不同的是,人是人他妈生的,妖是妖他妈生的……所以说做妖就象做人一样,要有仁慈的心。有了仁慈的心,就不再是妖了,是人妖。"
当初不知道这段台词到底经典在哪里,现在我知道了。
有关燃油税的消息,早已经铺天盖地。作为一个长期呼吁以燃油税替代养路费、过路费、过桥费等费用的人而言,这应该是一个好消息。可是,我却高兴不起来。为什么?不仅央视记者这样问我,许多博友也在留言中表达这样的困惑。
我的回答是:"我想娶媳妇,有关部门却送来一个人妖。"从现在媒体披露的信息来看,有关部门弄出来的燃油税,绝非我苦苦呼吁的燃油税,尽管他们也许"有了仁慈的心",但也充其量只能是口口(此处删去两字)。
不是吗?
从已经披露出来的信息来看,所谓的燃油税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撤销还贷二级以下公路收费站点,实施燃油税费改革。我要说的是,发改委等部门闭门造车,做出来的燃油税根本不是公众期待中的燃油税,而是一个非人非妖的东西,按照唐僧的说法,就是人妖了(我可没有说有关部门也是人妖)。现在讲具体理由:
其一,公路客货运附加费与水运客货运附加费,是附加收费,我查询了多个国家的燃油税,没有看到哪个国家把附加类的收费纳入到燃油税中。公路客货运附加费与水运客货运附加费本来就是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早就应该取消了,如今,却把它们趁燃油税出台之机,合法性、永久化,是典型的"借壳上市"。
其二,把"撤销●●●还贷二级以下公路收费站点"作为实施燃油税费改革的前提,是有关部门在脱裤子放屁,看起来是让利于,实际上是大忽悠。
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三)项明确规定:"技术等级为二级以下(含二级)的公路不得收费"是法律早已经明确了的,收费的必须取消。而我国的收费公路,主要就是指的一级公路,不对一级公路停止收费,而弄一个取消二级以下(含二级)的公路收费作为出台燃油税的幌子--甚至还可能利用这一点提高燃油税税率,有关部门实在太有才了。
其三,我国税种的设计,经常是重叠的,存在着重复征税。
其四,国际油价在2008年7月11日达到每桶147.27美元的最高价后,就一路下跌,已经跌去100美元!注意,是100美元的跌幅!而那些在国际油价上涨时声泪俱下、声情并茂地向有关部门诉苦,要求提价的既得利益集团,连影子也看不见了。国际油价暴跌,我国油价基本维持高位,时间每拖延一天,就是数亿元的利润,简直比抢劫来得都容易!在这个节骨眼上,传出的所谓燃油税传闻,在客观上起了烟雾弹的作用,它转移了众的注意力,为维持高油价提供了一个天然的屏障。如此鬼魅的智慧,是人能想出来的吗?是妖能想出来的吗?那是口口口口口口口口(此处删去8字)
在这种情况下,在拉动内需的口号喊得震耳欲聋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却继续维持高油价,是在牺牲大局而照顾既得利益集团,这显然不符合马、列、、毛、、邓、、三代表、八荣八耻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
其五,与美国不同,在我国道路通行成本中,过路费、过桥费占相当大的比例,这部分费用不纳入到燃油税中,等于我们的燃油税并非国际上通行的燃油税,是不彻底的燃油税。我国的许多收费公路收取的费用,已经数倍于建设成本,仍然坚持收费,不还路于。类似的这种情况的存在是典型的掠夺行为,像这类高速公路不停止违法的收费活动,人耶、妖耶、人妖耶?
其六,燃油税牵涉到众的切身利益,早就要求,信息公开、决策主,而现在,几个有关部门,悄悄地聚在一起研究燃油税,就有关细节讨价还价,众对细节一无所知,更无权参与其中,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一个如此重要的决策,有关部门竟然搞得像偷情一般,公众什么都不知道。燃油税在这样诡秘的背景下出台,会公正吗?会科学吗?
再回到唐僧的那句台词,"人和都是妈生的,不同的是,人是人他妈生的,妖是妖他妈生的",那么,人妖是谁生的?有关部门可否毫不脸红地告诉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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