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之少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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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金华激浪渔具有限公司、武义县体育局。
承办单位:武义县钓鱼协会。
协办单位:武义县钓鱼俱乐部。
比赛地点:武义上新塘竞技基地。
比赛时间:2015年10月31日(星期六)。
二、参赛人员:身体状况良好者、喜爱钓鱼运动的钓友均可参赛。报名人数:限报256人。
三、比赛项目为手竿对象鱼鲫鱼二场、混养重量二场,本次比赛以个人成绩四场计算总成绩。具体见下:
1、手竿3.6米对象鱼每场70分钟,按尾数计算成绩,有效鱼(鲫鱼、鲤鱼);
2、手竿4.5米混养每场80分钟,按重量计算成绩,有效鱼(有鳞鱼);
四、录取名次、奖励办法按照个人四场总成绩名次进行奖励:
第一名:20000元奖金+奖杯+激浪渔具有限公司赞助5.4米手竿一支(价值1580元);
第二名:10000元奖金+奖杯+激浪渔具有限公司赞助4.5米手竿一支(价值1280元);
第三名:5000元奖金+奖杯+激浪渔具有限公司赞助3.6米手竿一支(价值880元);
第四名:2000元奖金+证书+激浪渔具有限公司赞助抄网杆、支架各一支
第五名:2000元奖金+证书+激浪渔具有限公司赞助抄网杆、支架各一支
第六名:2000元奖金+证书+激浪渔具有限公司赞助抄网杆、支架各一支
第七名:1000元奖金+证书+激浪渔具有限公司赞助抄网杆、支架各一支
第八名:1000元奖金+证书+激浪渔具有限公司赞助鱼护桶一只
第九名:1000元奖金+证书+激浪渔具有限公司赞助鱼护桶一只
第十名:1000元奖金+证书+激浪渔具有限公司赞助鱼护桶一只
第十一名至第二十名:600元奖金+证书
第二十一名至第三十名:500元奖金+证书
第三十一名至第四十名:400元奖金+证书
第四十一名至第五十名:300元奖金+证书
注:1、最后第四场混养重量第一名者奖励500元,第四场对象鱼尾数最多者奖励500元。
2、人员不到,奖金不变。
3、本次比赛由激浪渔具有限公司提供每人防晒服一件帽子一顶,比赛结束后由激浪渔具有限公司提供大量礼品进行抽奖活动(激浪渔具有限公司全系列产品)。获得现金奖励的钓友一二三名者请按国家有关规定,到当地税务部门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报名费用:每人参赛报名费300元整(含比赛当天中餐及饮用水),报名费一经交纳不予退还,参赛运动员往返旅费一律自理。
六、本次比赛报名地点、电话、联系人及汇款账号:
报名地点:武义钓友渔具
联系人:付胜 电话:15888926906
汇款账号:中国农业银行6228480382016781413 吴舍燕
联系人:激浪渔具有限公司 李健 13906798578 0579-89129494
七、报名时间2015年9月9日开始报完为止,钓友参赛资格以交纳报名费为准。
八、比赛规则:
1、比赛日当天早上七点到达比赛场地,运动员到达赛场开始检录,凭参赛证按统一安排顺序抽签确定钓位。运动员在裁判员引导下分区按顺序入场,对号入位。比赛开始后,迟到者一律按弃权处理。
2、本次比赛,禁止使用果冻、活饵、刮刮糊、米糊饵、 米饭饵、麻团、白饵、昆布丝、红虫、有毒有害钓饵,二次以上粘(zhan)粘(nian),如有发现将取消比赛资格。
3、赛前运动员不准试漂,测水深,鱼护经裁判员同意方可入水,严禁手投饵料。
4、比赛开始和结束均以裁判长发令信号为准,结束信号发令后立即起竿停止垂钓,未入护之鱼不计成绩。运动员在钓位等候裁判员记录成绩。比赛中运动员需离开钓位必须经裁判员同意方可离开。
5、比赛中按规定统一换位,运动员带各自钓具听从号令由裁判员带领换区。
6、运动员应发扬良好赛风,遵守规则,尊重裁判,关心并重视环保,不乱丢遗弃物,每场比赛结束所剩下的饵料不准抛入赛池中。
7、公平竞争,注意钓德,运动员犯规按情节轻重酌情处罚。
8、比赛执行淡水放养鱼竞赛规则。
九、注意事项:
1、公平竞争,不得通过其他不正当方式赢得比赛,如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2、比赛风雨无阻,请带雨具、保暖衣物,以及应急药品;
3、渔具、饵料均自备,请参赛者按时参赛;
4、禁止向池内扔烟头、脏东西、吐痰、泼水,禁止将废弃钓饵、废弃饵袋等丢弃。
5、个人物品摆放整齐,距岸边保持一定距离,以免不慎物品落入水中。
十、申诉及仲裁
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的裁决有异议,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后半小时内提出申诉。
十一、本规则由主办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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