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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海钓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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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4-11-15 17:06: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P>头:</P>
<P>看了您的贴子,海钓板开了锅您有责任。第一,一年后删贴,不好,法不责众,犯政治错误。第二,删贴后言辞激烈,火上浇油。</P>
<P>处理:</P>
<P>一、向钓友致歉,海量真英雄,能弯能曲是丈夫,知错认错大丈夫。</P>
<P>二、不道歉,只能辞职。</P>
<P>三、轻描淡写维持现状,只能是不多的海钓钓友各奔东西。</P>
<P>坐下来,谈一谈,各退一步,和为贵,天还会那么蓝,鱼还是那么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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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4-11-19 23:05:00 |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TS</I>在2004-11-17 22:33:40的发言:</B>

<P>注册不了钓友,虽然我没与海魂交换意见!但我个人认为海魂所指的大家是大多数人的意见!!!!!</P>[em07][em07][em07][em07][em07]</DIV>

<FONT color=#614db3 size=7>同意!</FONT>
7#
发表于 2004-11-17 22:33:00 | 只看该作者
<P>注册不了钓友,虽然我没与海魂交换意见!但我个人认为海魂所指的大家是大多数人的意见!!!!!</P>[em07][em07][em07][em07][em07]
6#
发表于 2004-11-17 21:54:00 |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海魂</I>在2004-11-16 2:30:02的发言:</B>


如果要是大家的集体的公认正确的原则,就一定要坚持到底!</DIV>
<P>不知道这个大家指的是什么????</P>
5#
 楼主| 发表于 2004-11-17 12:53:00 | 只看该作者
<P><b>致海钓版主:</b></P><P><b>为什么没反应,回避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b>
</P>
4#
发表于 2004-11-16 08:50:00 | 只看该作者

犯了错误,应该敢于认错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老邪</I>在2004-11-15 17:06:47的发言:</B>

<P>头:</P>
<P>看了您的贴子,海钓板开了锅您有责任。第一,一年后删贴,不好,法不责众,犯政治错误。第二,删贴后言辞激烈,火上浇油。</P>
<P>处理:一、向钓友致歉,海量真英雄,能弯能曲是丈夫,知错认错大丈夫。二、不道歉,只能辞职。三、轻描淡写维持现状,只能是不多的海钓钓友各奔东西。</P>
<P>坐下来谈一谈,各退一步,合为贵,天还会那么蓝,鱼还是那么多!</P></DIV>

3#
发表于 2004-11-16 02:30:00 |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注册不了</I>在2004-11-15 23:20:52的发言:</B>
犯了错就该认,但原则就是原则。别混在一起弄就好</DIV>

如果要是大家的集体的公认正确的原则,就一定要坚持到底!
2#
发表于 2004-11-15 23:20: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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