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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落破岭战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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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8-6-19 21:35: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19日早9点到达落破岭,今日天气可谓说不钓鱼有些糟践,气温26度,风力2-3级,阳光不是很足。先到落破岭火车站看地形,有三哥们已经守侯快两周了,清一色的3米6海杆,仔细一数整整32根,哥仨正喝着茶,很是悠闲。小聊片刻出鱼一尾,使绳栓着,征得同意,拉过来一瞧,KAO!还真够意思足有6斤多!赞叹,告辞!
    10点自己来到桥边西侧,选址、开饵、抽窝,第四杆上了一尾小鲫不到二两,开始蹦豆,最大一尾足有半斤,下午5点终于钩到鲤鱼不到2斤,5点半看到一船,结果让我非常气愤,CAO!电鱼的!!!在我的一串喊骂中,电鱼的不电了,感觉非常自豪!!!:victory:
六点开始清理鱼户,鲫鱼41尾,鲤鱼1尾。今天的收获还可以。(照了像,改天补登:victory: )
    希望今后不在有电鱼的,给钓鱼人一个宽松的环境!!!
    落破岭值得一去!!!: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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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08-6-23 14:03:23 |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8-6-21 13:05:34 |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8-6-21 12:37:22 | 只看该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于1986年7月1日实行,2000年10月31日修改,《渔业法》第30条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第38条规定: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业部、公安部于1996年6月发出的关于严禁炸鱼、毒鱼及非法电捕作业的通告,具体规定了在内陆水域炸鱼、毒鱼、电鱼处3000元至5000元罚款。
13#
发表于 2008-6-20 14:02:50 | 只看该作者
收获不错!恭喜!
落坡岭现在比往年电鱼的少多了,鱼也厚了些,这是一大进步!
12#
发表于 2008-6-20 13:26:35 |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8-6-20 12:55:0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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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0 11:40:3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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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0 11:34:15 |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8-6-20 10:15:1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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