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练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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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赛事要求
(一)各参赛队运动员中指定一名负责人,协调和管理本队比赛期间相关事宜(负责人名单报组委会);
(二)参赛队及运动员必须遵守赛事要求、竞赛规则,做到文明垂钓、环保垂钓;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按规定时间(2016年6月25日6:30)提前到达赛场。依据报名顺序抽签。统一进入比赛场地;
(四)比赛结束参赛运动员须将本钓位清理干净。
十一、竞赛规则
(一) 路亚岸钓比赛
1. 各参赛队按照抽签指定区域做钓,不允许跨区域垂钓。比赛2小时后,各队按照抽签统一调换钓区;
2. 参赛钓具一律自备。比赛中只允许使用钓竿1支,用钩不得超过3枚,允许携带多套路亚钓竿备用;
3. 比赛中允许使用标准拟饵(软饵、硬饵、亮片、人工仿生饵等),严禁使用粉饵、活饵及阿拉巴马钓组;
4. 参赛运动员中鱼应向裁判员示意,经裁判员记录确认后视为有效,未经记录确认不计成绩;
5. 严禁鱼获长时间放置地面应及时放流。
(二) 手竿、抛竿比赛
1. 参赛钓具一律自备。比赛限定使用三支钓竿,其中一支手竿、一支抛竿、一支不限,允许携带备用竿。手竿长度限定为6.3米以下,允许使用两枚以下无倒刺钩,比赛必须挂立漂垂钓。抛竿长度限定为3.6米以下,每支抛竿钩数不得超过8枚;
2. 比赛中赛场必须留有2名运动员做钓。允许使用蓝光灯、头灯、散光灯,禁止使用聚光灯、氙灯;
3. 饵料一律自备。严禁使用虫饵、活饵、拟饵、拉拉糊、果冻、麻团、散炮及含有毒、有害物质的添加剂等;
4. 比赛中各参赛队之间不得相互传递饵料。禁止任何形式打窝;
5. 各参赛代表队垂钓区域以左右邻位的分界标识为准,抛投不得超出本垂钓区域的限定范围。如超出应主动收回重新抛投。运动员抄鱼不得影响相邻代表队比赛,越位抄鱼不计成绩;
6. 比赛中每隔6小时由裁判员称重一次鱼获,每次称重的鱼获重量累计计算成绩。
(三) 比赛钓获不是有效鱼种,死鱼一律不计成绩。故意伤害鱼体视为严重违规;
(四)比赛中禁止参赛运动员擅自更换钓位、换人、冒名顶替、互通信息等,如需离开赛场和钓位须经赛事裁判长批准;
(五)比赛中禁止喧哗、吸烟、丢弃垃圾和使用发生计时器;
(六)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参赛运动员应立即收竿停止垂钓,原地等候裁判员计量成绩。运动员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钓位;
(七)比赛成绩统计采取倒排积分形式。第一名成绩计1分,第二名成绩计2分……以此类推,零鱼获以参赛队总数为积分;
(八)赛事成绩以路亚赛、手竿抛竿赛两场比赛的积分相加决定总名次。其中路亚钓比赛成绩以钓获总尾数计算积分,手竿、抛竿比赛成绩以每队钓获总重量计算积分。总积分相同时,按副本分决定名次(第一副本分为路亚赛总尾数,第二副本分为手竿、抛竿总重量。如第二副本分仍相同时以抽签决定名次);
(九)违规处罚
1. 比赛中运动员违规造成影响的,裁判员将给予警告,本场比赛成绩加罚3分。两次警告取消本场比赛成绩积分为最后一名;
2. 比赛中参赛运动员有弄虚作假、违规使用钓具、钓饵、破坏生态环境、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员管理、无理取闹等严重违规的,经裁判长批准,取消比赛资格;
十二、比赛由赛事组委会选派具有国家等级资质的裁判员执裁。
十三、保险事宜与免责声明
参赛队及运动员自行办理比赛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故意隐瞒疾病(如晕厥、心脏病、心脑血管病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己承担。比赛中参赛运动员因自身操作发生意外,如呛水、刀具划伤、钓具伤害等,由当事人自己承担责任。
十四、申诉与仲裁
(一)赛事组委会设立仲裁委员会,负责申诉的受理和裁决;
(二)参赛队及运动员对钓获统计有异议,应在鱼获放流前提出,裁判员应重新计量,计量结果申诉人签字确认。在鱼获放流后提出异议,裁判员不予受理;
(三)参赛队及运动员对比赛成绩有异议(赛后20分钟内),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并交纳申诉费人民币300元。仲裁委员会将予以受理并做出裁决。申诉失败申诉费不退,申诉成功全额退还申诉费。
十五、录取名次及奖励标准
录取名次:团体前六名;
奖励标准:
第一名:现金人民币2万元,奖杯,证书
第二名:现金人民币1.5万元,奖杯,证书
第三名:现金人民币1万元,奖杯,证书
第四名:现金人民币8千元,奖杯,证书
第五名:现金人民币6千元,奖杯,证书
第六名:现金人民币4千元,奖杯,证书
所有参赛运动员将得到赛事组委会提供的比赛服装及纪念品。
十六、联系方式:
国际报名联系人:王雷 010-82732356
国内报名联系人:杜姐 010-63017231 / 13701160127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街12号(陶然亭游泳场)
“星动四海”2016年北京国际女子钓鱼邀请赛
组织委员会
201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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