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中国·象山国际海钓邀请赛
暨全国海钓锦标赛(象山站)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浙江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象山县人民政府、宁波市旅游局、宁波市体育局、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浙江省钓鱼协会。
三、协办单位:象山县风景管理旅游局、象山县海洋与渔业局、象山县体育局、宁波市钓鱼协会、象山海钓俱乐部。
四、比赛日期及地点:2009年5月23日至24日在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渔山岛举行。如气候影响,组委会有权使用备用钓场。
五、参赛及受邀单位: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体育总会),行业体协钓鱼团体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等钓鱼团体(见后附邀请名额分配表)。
六、参赛办法
(一)被邀请的单位(团体)限报1—2队,每队限报3人(其中1人兼领队)。东道主象山队可单独组队。
(二)须具备海钓运动知识及技术且身体健康者。
(三)须持有身份证或本行业、本团体会员证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身体健康,有书面证明。
(四)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诺意外伤害责任自负,报到时验交保险单复印件,也可在现场办理(每人保险费30元)。
(五)参赛费每人(人民币)1200元,报到时交纳。
七、比赛项目:对象鱼(鲷类)个人单尾重量;个人三尾重量;团体三尾总重量;综合鱼(非鲷类)个人单尾重量。
八、比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浮游矶钓的办法,每天赛一轮,每轮6—8小时。
(二)钓具和矶钓装备一律自备,每人限用一竿、一线、一钓。
(三)比赛采用两轮(二天)抽签轮赛方式,抽签确定赛区(赛场)和钓位。
(四)两轮比赛所需的诱饵粉、诱饵虾砖、钓饵由承办单位定量免费提供(每人每轮比赛诱饵粉3包,诱饵虾砖4块、钓饵2盒)。
(五)提倡绿色环保文明钓鱼,生活垃圾要随身带回;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的20厘米以下鲷类鱼,125克以下斑类等鱼种自觉现场放生;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以及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违者取消比赛成绩,并视情节轻重做进一步处理。
(六)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必须穿着救生衣和防滑钉鞋,否则不得参赛。
(七)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分区裁判发令为准。
九、成绩计算办法:
(一)按赛区积分(倒积分制),成绩优者得1分,次者得2分,依此类推。
(二)个人项目均以每人两轮比赛成绩分别计算积分,以两轮积分相加排名,积分相同以单场积分靠前者名次列前,如再相同,以两轮总重量重者名次列前,如总重量相同,以抽签决定名次排序。
(三)团体名次按各队3名运动员各自三尾对象鱼积分相加排名,积分相同以单场积分靠前者名次列前,如再相同,以两轮三尾对象鱼总重量重者名次列前,如总重量相同,以抽签决定名次排序。
(四)称重计量采用电子称,取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总计人民币8万元)
(一)团体三尾总重量取前八名颁发奖杯和奖金,奖励标准(人民币):
第一名:3000元 第五名:1200元
第二名:2100元 第六名:900元
第三名:1800元 第七名:600元
第四名:1500元 第八名:600元
(二)对象鱼个人三尾重量取前十二名颁发奖状和奖金,奖励标准(人民币):
第一名:20000元 第七名:1200元
第二名:12000元 第八名:1000元
第三名:7000元 第九名:900元
第四名:3800元 第十名:800元
第五名:2500元 第十一名:700元
第六名:1800元 第十二名:700元
(三)对象鱼个人单尾重量取前十二名颁发奖状和奖金,奖励标准(人民币):
第一名:3000元 第七名:700元
第二名:1600元 第八名:700元
第三名:1200元 第九名:600元
第四名:1000元 第十名:600元
第五名:800元 第十一名:500元
第六名:800元 第十二名:500元
(四)综合鱼个人单尾重量取前六名颁发奖状和奖金,奖励标准(人民币):
第一名:1000元 第四名:500元
第二名:800元 第五名:500元
第三名:600元 第六名:500元
获奖运动员需依法纳税。
(五)破单尾重赛会记录奖(人民币)1000元。
十一、申诉和仲裁:
(一)对裁判员裁决结果有不同意见应在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并交纳5 00元(人民币)的申诉费(胜诉后退回)。
(二)仲裁委员会受组委会委托负责解释本规程及规则,复议裁决对裁判工作提出异议的书面申诉。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十二、报名、报到
(一)请各单位于2009年4月30日前按规定填写报名单一式两份分别传真到0571--85153986和 联系人电话:0571--85153986孙浙东先生;
(二)请各单位于2009年5月22日下午15:00时前到达象山县
报到(总台: )。如提前报到的队应提前一天电话告知, 以便临时安排食宿,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人)。
(三)因食宿条件所限,请各队按规定人数报名。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和修改权属本次比赛组委会。
附件:一、2009年“×××杯”中国·象山国际海钓邀请赛暨全国海钓锦标赛(象山站)报名表
二、20089年中国·象山国际海钓邀请赛暨全国海钓锦标赛(象山站)邀请参赛队名额分配方案
附件一:
2009年“×××杯"中国·象山国际海钓邀请赛
暨全国海钓锦标赛(象山站)
报 名 表
参2009年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
运动员姓名
| 身份证号码或护照
| 是否已办理意外保险
| 是否有健康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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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领队
附件二:
2009年“×××杯"中国·象山国际海钓邀请赛
暨全国海钓锦标赛(象山站)
邀请参赛队名额分配方案
北京:2队 天津:1队
上海:2队 辽宁:1队 浙江:2队 大连:1队 海南:2队 福建:1队
日本:2队 江苏:1队
韩国:2队 山东:1队
澳门:2队 河北:1队 台湾:2队 湖南:1队
香港:2队 湖北:1队
广东:1队 珠海:1队
宁波:1队 内蒙古:1队 厦门:1队 深圳:1队
象山:1队 赞助企业:2队
共36个队108名运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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