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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fstdiv3><BR> 常去颐和园内散步,每每经过小南湖。湖边立着几块木牌。“禁止钓鱼”四个黑体字,在白色木牌的衬托下格外醒目。不用说,这是公园管理者所立下的规矩。但凡识字的游客,很容易明白这牌子的意思。自然没有人去破坏这个规定。 <BR> 然而,并非所有的人都受这几个字的约束。时常可见一两个垂钓者,悠闲地坐在湖边,仿佛是在自家的鱼塘边休闲似的自然。离他的不远处就立着一个木牌。更有甚者,竟划着公园的小船,在湖中张网捕鱼。一叶扁舟,两片鱼网,三分新柳,四分夕阳,却也绘出一幅《渔夫晚唱》的美景。 </DIV>
<DIV class=fstdiv3><BR> 他们是谁?难道不识字?不明白“禁止钓鱼”的含义? <BR> 非也!他们是与百姓不可同日而语的特殊人物。一曰:“匪”,二曰:“官”。 <BR> 这里的“匪”字,并非专指那些土匪,而是泛指那些带有“匪气”的人。记得上中学时,常有几个属螃蟹的学生,在学校里横行。见谁不顺眼,上去就是一顿暴打,校内无敌。同学私下对我讲:那些人特“匪”,别惹他们。从此,在我的字典里,“匪”便成了这样一个概念:凡那些地痞流氓、横行霸道及身粘“匪”气的人,统统称之为“匪”。 <BR> 在中国, 对于“匪”,自古法规就奈他们不得。至今仍无大的改变。你敢“当横”?打死你“丫养的”。你敢报官?老子不怕。为打你一顿,还能枪毙我不成。再说,你知道那官的外甥女他二姨的小舅子是谁?我表哥。到那时你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怎么样,你还想报官么? <BR> 于是“匪”在很大程度上,成了游离于法规之外的特殊群体。他们可以安然无恙的坐在公园里的湖边钓鱼,也可以不用买票,在公园门口进进出出。也可以对那些软弱可欺之人,敲诈勒索。因此,小民对那些“匪”是既恨又怕,“敬而远之”。</DIV>
<DIV class=fstdiv3> <BR> 除“匪”类不守法规约束外,“官”也是高于法规的特殊阶层。我们的祖先们,一面为“治国大计”而颁布了大量的法规,另一面却实行“刑不上大夫。”“大夫”者,“官员”也。“官”是法规的制定者、操纵者、执行者。因此,法怎么管得了官。官制法,名为“治国”实为“治民”。 <BR> 与“匪”相比,“官”要厉害百倍。官有插木牌,拔木牌,改木牌的权利。“匪”对此望尘莫及。官可以划公园的小船,在湖上拉网捕鱼,“匪”却没有这等待遇。“官”可以大把捞钱,“匪”只能小打小闹,官可以在高级饭店,向别人吹嘘自己当了一回渔夫,而受到四面八方的奉承、赞叹,却不会有人想到那湖边的木牌,想到“禁止钓鱼”的规定。因为官是不受任何约束的群体。 <BR> 既然“官”有这么多好处,于是就有了“读书做官”的普遍追求,也有了“父母官”这个称谓。 </DIV>
<DIV class=fstdiv3><BR> 把“父母”跟“官”放在一起,是国人的一大发明。官既然被封为父母,民自然是官的孩子。故此,无论官制定怎样苛刻的规章,怎样处罚那些不听话的孩子,都是可以理解的行为。不为“父母”谁操那心。还不是为了你们好!竟有那混蛋孩子,非但不知恩图报,居然反对父母,讲父母的坏话,你道我们为官容易么?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DIV>
<DIV class=fstdiv3> <BR> “父母”们日理万机,日夜操劳,自然也有苦劳、有疲劳,需要放松放松。划会儿船,捞几条鱼,也值得你们在这里说三道四。该干嘛干嘛。“禁止钓鱼”?也不看看是谁。 <BR></DIV></DI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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