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练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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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阿芦杯钓鱼比赛(北京站)
(4月9日分站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深圳一良钓具
二、承办单位
北京顺义区钓鱼运动协会
三、参赛人员及人数
共计160人
四、竞赛地点及时间
2017年4月9日 北京顺义钓鱼协会训练基地
五、竞赛项目
3.6米手竿钓对象鱼尾数赛、4.5米手竿钓混合鱼重量赛
六、竞赛方法
3.6米手竿钓对象鱼尾数赛2场(有效鱼为鲫鱼),每场70分钟;4.5米手竿钓混合鱼重量赛2场(有效鱼为鲫鱼、鲤鱼、青鱼、草鱼),每场70分钟。
七、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倒积分制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每站比赛个人总成绩计名次,录取前三十名
第1名:奖金20000元 奖品:3.6米大漆钓竿
第2名:奖金3000元 奖品:长弓3号4.5米钓竿
第3名: 奖金1000元 奖品:长弓3号3.6米钓竿
第4-6名奖金500元奖品:手绘浮漂一套
第7-10名:奖金300元 奖品:孔雀羽毛浮漂一套
第11-20名:奖金200元 奖品:漂盒一个
纪念品:钓鱼帽一个,灵羽线2盘,添加剂2瓶
抽奖:长弓4号3.6米钓竿一只,浮漂10只。
九、报名及赛事服务费
300元/人。
十、报名方法
顺义钓鱼运动协会:张红军:13701205127
王峥: 15901459413
段春青:13601391900
十一、其它
运动员往返旅费自理。主办方提供竞赛当日午餐及饮用水。
十二、竞赛日程安排:
4月9日
7:30 检录
8:00 正式比赛
十三、申诉及仲裁
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的裁决有异议,可在各场比赛成绩公布后半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500元人民币(胜诉者费用全部退还)。
十四、免责声明
凡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 ,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请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十五、本规程由本次主办方负责解释。
十六、未尽事宜,主办方另行通知。
竞赛规则
运动员在参与整个赛事活动中应遵守中国钓鱼运动协会制定的各项比赛规则,如有违反按下列方式处罚:
一、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黄牌警告处罚:
(一)钓箱(或其它钓具)应按钓位线的指示摆放,边沿不得超过池壁,支杆架的方向应对准钓位线箭头的方向。
(二)竿包及护包放在指定位置,运动员的参赛卡放在竿包或渔护包上。
(三)钓箱的长度、宽度和高度均不得大于80厘米、60厘米和50厘米;渔护口最长边直径不得大于60厘米,比赛时入水深度不得小于30厘米,渔护长度不得小于150厘米;抄网头最长边直径不得大于60厘米,抄网总长度不得大于360厘米。
(四)运动员必须手持竿把垂钓。手竿的抛竿方式必须是:竿尖在前、竿尖由下往上、由后往前的运动;抛竿的抛竿方式必须是:竿尖在上、竿尖由后往前的运动;抛竿过程中无论何原因抛出本垂钓区范围,应立即主动收回重新抛竿;中鱼后鱼串离本垂钓区或抄鱼区,应尽快将鱼溜回,不得影响其它运动员比赛;不得有意锚鱼和挂鱼,故意造成鱼类死伤。
(五)比赛中运动员不允许接受任何人指导和指导其他运动员。
(六)指定用饵的比赛,入场后应将钓具放离钓位后80厘米处,主动打开钓箱、渔护包和竿包等,自觉接受裁判员的检查。
(七)比赛结束后,未计量前,不管有无渔获运动员不得拎动渔护,必须在钓位上等待裁判员的计量。
(八)比赛期间运动员应坚守在自己钓位上,有事离开钓位时,必须经裁判员同意。不得无故退出比赛,确需退出者,须向裁判员申明正当理由,并取得同意。
(九)任何时候都应主动接受裁判员对钓具和饵料的检查。
(十)比赛期间不得大声喧哗。
(十一)不得有针对技术官员、其他运动员、观众或其他人员使用侮辱性语言或手势。
(十二)比赛结束后,应将本钓位清理干净;不得向赛池内丢饵料及任何物品;比赛中禁止吸烟、接打手机等通迅工具和使用发声计时器。
(十三)赛事组织委员会如发放服装及钓具,并要求和穿戴使用,运动员必须遵守。
(十四)运动员必须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保护鱼、水资源和自然环境、遵守赛事制度、听从裁判员的指挥。
(十五)比赛前及赛中不允许饮用任何酒精饮料,不得服用任何致兴奋、致幻药品及物质。
二、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或本次赛事中被两次被黄牌警告者,应给予积分赛制加罚积分3分;其它赛制罚减3尾或罚减1Kg重量的处罚:
(一)手竿钓组必须是由:手竿、单立漂、主线、子线、漂座、单铅座(含铅)和钓钩组成,不能增加或减少配件;钓竿长不得超过规定竿长的(正负)3厘米;漂座底部处主线至漂尾尖的长度不得大于50厘米;底钩至漂座的距离不得小于60厘米;线组全长不得超过竿长的30厘米;必须使用无倒刺钩;单子线只能绑一个钩(一个钩指一个钓尖的钩);钓钩的数量不得超过2枚。
(二)运动员进入钓位后,赛前非效验钓组时间,线组不得入水。
(三)运动员必须在钓位上抛竿和扬竿,在垂钓区作钓。只允许一套钓具进行比赛。
(四)运动员必须独立完成赛前准备(进入钓位、组装钓组、调制饵料)和垂钓过程,坚持自钓、自抄和自取的原则。
(五)自备饵料严禁使用虫饵、活饵、拟饵、拉拉糊、果冻、麻团、散炮以及有毒有害的物质和添加剂等;比赛时饵料只能直接粘接着在钩上;任何时间不允许用手抛或器具打窝。
(六)运动员的渔获必须回到水体后,才允许下一次抛竿。
(七)比赛进行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换、传递饵料和交流与比赛技术有关的信息。
三、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红牌取消本次比赛资格的处罚
(一)任何时间不允许毁窝。
(二)指定用饵的比赛,运动员不得携带任何与饵料有关的物质及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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