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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宁夏第二届休闲旅游垂钓节
暨武汉“客友杯”迎奥运银川钓鱼大奖赛细则
一、赛事安排:
1、6月28日上午全体运动员参加分组赛。混养鱼、对象鱼各一场,分出甲乙两组,甲组取前200名,后200名为乙组。
2、6月28日下午与6月29日上午,乙组200名参赛运动员分别进行四场(混养、对象鱼各二场)排名赛(1-100名)。
3、6月28日下午甲组二场(混养、对象各一场)与上午二场成绩合并计算,排出前40名。
4、6月29日上午,甲组前40名进行淘汰赛,前12名进入下一轮PK赛。后28名进行排名与复活赛。其中前4名进入下一轮。同淘汰赛的前12名选手(共16名)共同进入下一轮PK赛。剩余24名排出17-40名。
5、16进8PK赛(尾数相同者,抽位施钓,先中鱼者胜)前8名进入下一轮,后8名进行9-16名的排名赛。
6、8进4PK赛,前4名进入下一轮,后4名进行5-8名的排名赛。
7、4进2,前2名经入冠军比赛,后2名进行3-4名排名赛。
8、冠亚军决赛,三局两胜制,20分钟一场,共三场(赛事流程表附后)。
二、特别强调:所有报名参赛选手均视同知晓并接受本规定
1、其中一场混养比赛统一使用客友公司提供4.5米的悍风鲤,一文鲤,纹波鲤,吟松鲤四种鱼竿给钓友免费体验一次,否则成绩无效。其他比赛用3.6和4.5手竿自备。
2、参赛选手比赛当天必须穿客友防晒服戴客友帽子(纪念品),否则成绩无效。3、乙组前60名可以挑选一只本次比赛的使用竿,按实际价值的一半现场付款提货。
三、 赛事规则:
1、 裁判规则:参照原中钓协《淡水放养水域钓鱼比赛规则》和《钓鱼比赛裁判办法》执行。
2、 比赛成绩计算方法:
对象鱼:计每场鱼获的尾数。
混养鱼:计每场鱼获的重量与尾数。
以倒计分形式取赛区内名次分数、各场比赛名次分数之和确定最后名次。其它细则按本次比赛及流程规则执行。
3、 参赛运动员抽签后按号进入钓位,通过前二场竞赛后分出甲乙两组。
4、 钓位一经确定,不得自行更改钓位,确因以外情况影响比赛,可报告裁判员,经分区裁判长确认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调整。
5、 比赛中不得擅自离开钓位,确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员许可。
6、 钓具(自备):
(1) 钓竿:钓混养鱼、5.4米一场(自备),4.5米一场(客友提供)。钓对象鱼竿长3.6±0.04米。可备用同规格的备用钓竿一支,但不得与比赛钓竿同时下水使用。
(2) 钓线:主线加脑线全长不得超过竿长的30公分。
(3) 钓钩:只限使用无倒刺钓,每竿钓数不得超钩2枚。
(4) 饵料:不得使用虫饵及 有害鱼类生活生存的饵料及添加物;不准手抛或使用器具打窝。
7、 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信号发令为准,全场结束信号发出后,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
8、 在比赛过程中,运动员一律自钓、自取、自存,经别人帮助获取的鱼获不计成绩,已经放入鱼护的,可在鱼护中取一尾最大的不计入成绩。
9、 运动员要文明垂钓,听号令统一换位,不得喧哗,不得互通信息,不得互换钓饵,不得向池内吐痰扔杂物,不得有意锚鱼、挂鱼。要积极主动的创造团结和谐的氛围。
10、 与比赛无关人员请在比赛开始前5分钟退出赛场。
四、赛事罚则:
1、 自行换位或更改钓位的罚1分。
2、 不听号令提前进入钓位的罚1分
3、 鱼获不慎掉在户外,应在抛竿前将鱼入护,否则罚1分。
4、 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再将鱼获入护,此鱼如为对象鱼则不计成绩,如为混养鱼,则将户中最大一尾鱼扣除,并罚1分。
5、 竿线不符合规定,须改正合格后方可参赛,并罚1分。
6、 比赛中越位遛鱼,此鱼不计成绩,若钓手将此鱼放入鱼护,则视其鱼护中最大一尾鱼为犯规鱼,予以扣除,并罚3分。
7、 抛竿落点越位,对邻位钓手造成影响,经提醒而不收竿继续垂钓者,罚3分。
8、 非比赛时间,使钓组入水,经提醒不赶快采取措施者,罚3分。
9、 比赛结束令发出后,在成绩没有核计前不得随意串位,否则罚3分。
10、 向比赛池塘中泼水、乱扔杂物、吐痰,罚3分。
11、 有意毁窝,消极比赛或干扰他人比赛,罚5分。
12、 赛后不经裁判验鱼护私自倾倒鱼护,罚5分。
13、 使用不真实的身份证件参赛者,比赛期间打架、斗殴、闹事者;同裁判人员无理争吵、打闹,扰乱赛场秩序者,取消参赛资格。
五、 责任部分:
a) 主办方:武汉客友钓具有限公司,对本次比赛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管;提供本次比赛所设奖金、奖品和纪念品。
b) 承办方:银川锦波渔具店
i. 负责参赛运动员的报名、报到工作。
ii. 奖品、纪念品的分类、运送和发放工作。
iii. 场地选定、场地布置、场地使用的协议签订等工作。
iv. 开幕式会场的设置、嘉宾和领导的邀请、主持人的确定、发言人讲话稿、领导讲话、嘉宾礼品等开幕式的准备工作。
v. 闭幕式颁奖仪式的规模、颁奖人员的邀请。
vi. 各个项目经费的预算和结算工作。
vii. 各省、市、县参赛人员的食宿、返程机票、车票的定购等事宜。
viii. 赛场用具,发令枪、称、袋、电喇叭等工作。
c) 协办方:宁夏旅游行业钓鱼协会
宁夏国际会展服务中心
i. 负责赛事全过程的宣传报到。
ii. 协助主办方、承办方做好相关事宜。
d) 裁判工作、总裁判长有权做好以下工作:
i. 按照“客友杯“比赛规则做好整个赛事过程的裁判工作。
ii. 按照参赛运动员的人数确定分区裁判长、裁判员的具体人数。
iii. 准确提供比赛结果、准确提供入选运动员的名单。
iv. 负责裁判组工作人员劳务费登记和发放。
六、媒体支持:
《四海钓鱼》频道、旅游卫视《渔乐圈》、宁夏公共频道、银川电视台、宁夏日报、新消息报、银川晚报、华兴时报等。
《中国钓鱼》杂志、南京《钓鱼》杂志、《户外钓鱼》杂志、《垂钓》杂志、《钓具博览》杂志,《海峡钓鱼》杂志,《海峡钓之乐》杂志……
①北京钓鱼网https://www.bjdiaoyu.com/forumdisplay.php?fid=42
②海峡钓鱼网http://bbs.hx365.net/thread-367965-1-1.html
③中国钓鱼频道http://www.chinafishtv.com
④千湖钓鱼网http://www.kilolakes.com/forumdisplay.php?fid=38
七、鸣谢单位
感谢下列赞助商(欢迎商家参与,给予网络广告回报,联系人刘总13871253021)
台湾精华浮漂厂 0599-13960681492
日本三洋线代理武汉三洋渔具 027-85862332 13907139738
日本土匪肥富代理河南三友渔 0371-67630842 13733813620
武汉千湖垂钓用品有限公司 15337112800
八、奖项设置:
(1)140名获奖选手,奖金奖品明细(获奖运动员须依法纳税)
甲 组
第一名:奖20000,其中现金18500元,价值人民币1500元客友钓竿无极4.5米一支。
第二名:奖5000,其中现金3500元,价值人民币1500元客友钓竿无极4.5米一支。
第三名:奖2800,其中现金2000元,价值人民币800元客友钓竿悍风鲤4.5米一只。
第四名:奖价值800元客友钓竿悍风鲤4.5米一只。
第五名:奖价值800元客友钓竿一文鲤4.5米一只。
第六名:奖价值800元客友钓竿一文鲤4.5米一支。
第七名:奖价值600元客友钓竿波纹鲤4.5米一支。
第八名:奖价值600元客友钓竿波纹鲤4.5米一支。
第九名:奖价值600元客友钓竿吟松鲤4.5米一支。
第十名:奖价值600元客友钓竿吟松鲤4.5米一支。
11-40名奖奖价值不低于人民币300元的奖品。
乙 组
乙组第一名:奖金4000,其中现金2500元,价值人民币1500元客友钓竿无极4.5米一支。
乙组第二名:奖金1500,其中现金700元,价值人民币800元客友钓竿悍风鲤4.5米一只。
乙组第三名:奖金1200,其中现金400元,奖价值800元客友钓竿一文鲤4.5米一只。
乙组第四名:奖价值630元客友钓竿飞戈鲤4.5米一支。
乙组第五名:奖价值600元客友钓竿波纹鲤4.5米一支。
乙组第六名:奖价值600元客友钓竿吟松鲤4.5米一支。
乙组第七名:奖价值600元客友钓竿悍风鲤3.6米一只。
乙组第八名:奖价值600元客友钓竿一文鲤3.6米一支。
乙组第九名:奖价值520元客友钓竿飞戈鲤3.6米一支。
乙组第十名:奖价值480元客友钓竿吟松鲤3.6米一支。
业余组11-100名奖价值不低于人民币200元的奖品。
① 业余组决赛前60有权挑选一只本次比赛的试用竿,按实际价值的一半现场付款提货,比赛当天有效。
② 老骥奖:年龄最大的运动员,另奖价值人民币150元客友精品鱼护包一个,无极线二盘。
③ 巾帼奖:甲乙组前30名女钓手,另奖价值人民币110元客友精品鱼护包一个,飞戈线二盘。
(3)参赛钓友均可获得的纪念品。
①客友白色防晒服一件,价值人民币60元。
②日本原丝客友飞戈钓线两盘,价值人民币60元。
③客友高档钓鱼帽一顶,价值人民币25元。
④ 日本土肥富极品钓针两包,价值人民币10元。
⑤ 台湾精华浮漂厂精品浮漂一只,价值人民币50元。
(4)未获名次的钓友抽奖:
①日本原装三洋竞技线30盘。
②武汉千湖饵料150包。
武汉客友钓具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五月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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