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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伸张正义,声讨肇事逃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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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粉P
时间:
2003-9-1 22:46
标题:
[原创]伸张正义,声讨肇事逃逸者!!!!!!!!
8月31日下午4时许,我和LD在去白虎涧的路上,即将路过京海所时,发现路中间有一老大妈趴在地上,下身全是血,正用双手撑住上半身艰难的爬着,可她无论怎样努力也不能移动半步,旁边一辆被撞变形的三轮车静静的躺着。直觉告诉我这是车祸,但并没有看见肇事车辆,我们靠边停车立刻打电话报警。我跑向受伤的老人,她的腿已经断了,膝部已露出了白骨,眼神中充满了痛苦、恐惧与绝望。在两旁的卖东西的小贩们围着她指指点点,伤者已不能言语。我问旁边的人肇事车辆的牌照。是一辆京A97062白色客车。更另人愤怒的是车上坐满了人,旁边又有很多小贩在卖东西,司机竟然在众目睽睽下撞人逃逸!!!!!!!!
警车来了,JCSS一边问了情况,一边打电话999。这时老人好象平静了些不再挣扎了,(我们以为她是看到了警察觉得有救了,事后想想,也许那时她已经不行了….)。到此我想我的任务应该是完成了,我再次看看老人心理默默的说:您会没事的,警察来了,急救车也快到了,一切都会过去的,凶手很快会被抓到。
大概在40分钟后我们办完事情原路返回,秋天北京的西山是很美的,但我无心眷顾,一心想着回去看看那位受伤的老者。途中LD还和我说:救护车肯定来了,老人应该已经送走,现场估计处理完了。当返回出事地点,远远的看到急救车停在一旁,心想怎么这么慢还没送医院。距离越来越近,路中间一块白布盖着老人瘦小的身躯。我最不愿看到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心一下凉了,思绪混乱无法用语言描述。
现场交通堵塞无法停车,JCSS一直在忙碌者疏导着一切。车慢慢的行驶着,现场的景象也渐渐的在反光镜中变小变模糊,但我的脑海中都是老人那无助与恐慌的眼神,擦不去,抹不掉,心情极度的糟糕。我后悔刚才没有把老人抱进车里送到医院,哪怕在警察到时马上去医院也行呀!!!但我更恨那个司机,还有他车上的乘客,他们就这么无情吗????难道他们没有父母,没有老人!!!!!简直不是人!!!!!!连猪都不如!!!!!!!!!司机该枪毙!乘客见死不救也该判刑!!!!!我还没有见过这么冷血的一群人!
一个生命就在我的眼中消失了,静静的,无辜的,她是多么不情愿的离开这个世界。也许老人在离去前还在憧憬着美好的愿望。我不敢想她的家人在得知这一噩耗的场景,她的小孙子期盼老人回家的渴望心情。
就让我们为已经离开的老人祈祷吧,但愿她在另一个世界的生活是美好的,天堂里没有车来车往!祈祷她的家人平安。希望警察能尽快找到那辆京A96072的白色客车和那个无良的司机!给老人的家人一个交代,能让老人在天国的心得以安慰!!
作者:
许晕疯
时间:
2003-9-2 08:02
标题:
楼主真是好人!!!!
PFPF,我曾经救过一个半途暴病的人,不过后来我付完医药费后找他的家人报销的时候被黑了,全跑了!!我损失了几百大元!郁闷啊!
作者:
黄叶西风
时间:
2003-9-2 08:22
世态炎凉!被伤害者有值得同情救助的,有该直接下地狱的!要命的是救助之前我们不知道!但肇事逃逸该下1000次地狱!既然知道车号,又出了人命,就肯定能逮住肇事司机。向楼主和2楼致敬!
作者:
阿土伯
时间:
2003-9-2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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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ollinsz2001
时间:
2003-9-2 09:19
粉P好样的,撞人逃逸根本就不是人,我的车上次在国贸桥被人撞过一次,那人也逃逸了,后来在警察的协助下第二天抓住了他。我先给了他一大嘴巴,解恨!
作者:
未晓雨
时间:
2003-9-2 09:34
严刑峻法,惩恶扬善
作者:
静夜思鱼
时间:
2003-9-2 09:46
冰冷的月影,
安祥地睡在水面上。寒冬的波涛,
聚集在小岛。
想想吧,
那守望灯塔的人,
他那纯洁又美丽的心灵。
致:粉P
前些时日看完一本《灯塔守望者》的小说,读到上边的那首小诗后,当时没大明白,现在知道了,谢谢你,粉P。你就象灯塔守望者一样,有着纯洁又美丽的心灵。
作者:
哈哈居士
时间:
2003-9-2 09:58
他们的车号记住了就跑不了。楼主粉p是好样的,二楼的别郁闷,善有善报,你会有好运的。我2002年4月12日在家和超市前,追了两个多小时,把一个撞死一人撞残一人的司机,抓了回来。交通管理局奖励我三千元。今日说法等媒体报道过。和楼主遇到的一样,司机不跑,人不会死的,离医院就五分钟的路。可气!大家遇到这样的事,别袖手旁观,能追就追,追不到,赶紧把人送医院,可能会被误解,会有麻烦,可人命是什么也换不回来的。你会永远记住有个人的生命是因为你的帮助才留住的。再次向搂主和二楼郁闷的鱼友致敬。
作者:
京钓人
时间:
2003-9-2 10:14
向好人致敬。
作者:
三米六
时间:
2003-9-2 10:31
!!!!!!!!!!!!!!!!!!!!!!!!!!!!!!!!!!!!!!!!!!!!!!!!!!!!!!!!!!!!!!!!!!!!!!!!!!!!!!
作者:
333555222
时间:
2003-9-2 11:05
仅以此帖献给为共和国默默奉献的人
作者:
senbin
时间:
2003-9-2 11:15
英雄是我最敬佩的,只所以敬佩是因为他们做了我做不了的事情!我可能和那些冷漠的人一样不会挺身而出,但我内心敬佩英雄!
作者:
藏马
时间:
2003-9-2 11:17
优哥!好样的!
作者:
大老白
时间:
2003-9-2 12:56
标题:
向粉P敬礼!
不要再责备自己了,你做的已经很好了。
作者:
未晓雨
时间:
2003-9-2 14:13
哈哈居士看作风也是条汉子!真心敬佩。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2 14:14:08编辑过]
作者:
粉P
时间:
2003-9-2 21:15
标题:
请问高手们,老鬼系列的钓鱼教学光盘那里可以找到
谢谢各位鱼友的理解。其实换了大家也不会不管的。今天的交通台已经播报了,司机已经落网了!!!我现在的心情平静多了。。。。。。。。。。
作者:
钓鱼菜鸟
时间:
2003-9-2 21:56
这种人抓到以后就得枪毙!
作者:
哈哈居士
时间:
2003-9-3 09:42
是3-7年,我抓的那个就是判了七年。最高了。
作者:
梦想连口
时间:
2003-9-3 10:10
好人
作者:
洋洋
时间:
2003-9-3 10:19
向好人致敬,让撞人的司机及车上人下地狱去吧!
作者:
soldier
时间:
2003-9-3 10:25
该判的判,该崩的崩,对于无情的人就要采取无情的做法,千刀万剐都不为过。
作者:
游戏人生
时间:
2003-9-4 13:51
向楼住致敬!!!!我们京钓网这个大家庭真好!我爱你们!!!!!
珍惜我们的家!快乐每一天!!!!!!!!!!!!!
作者:
痴钓
时间:
2003-9-5 20:19
以下是引用
哈哈居士在2003-9-3 9:42:44
的发言:
是3-7年,我抓的那个就是判了七年。最高了。
正确地说应当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肇事后逃逸的....处三至七年....;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故该司机可能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作者:
石破天
时间:
2003-9-7 22:06
这个世上你这种人以不多了!!!!!!!!
我不知道我是那种人,内心再愤慨也要藏起来.
看看我们的党,我们的政府.一切也就见怪不怪了.
紫竹林间坐,举世我独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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