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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再谈强子坑落水事件 [打印本页]

作者: bjdiaoyugaoshou    时间: 2010-12-27 22:27
标题: 再谈强子坑落水事件
看了许多钓友的回帖,我也想多说两句。
我认为,强子坑落水事件,主要责任在强子。(不是针对强子。只论事不论人,强子只是个代号,代表着所有的商业鱼坑)
首先,不管是杆坑还是高钓或者是其他的什么,既然是商业坑,是不是应该先具备了营业的资格和经营条件之后,再开门营业呢?冬天冰钓在你的坑里落水,就跟夏天玩黑坑你在你坑上空架着高压线一样。你要是连经营条件都不具备,连上帝的生命安全都置之脑后,而只是顾着赚钱,那是不是可以称你为奸商呢?
其次,假设你已经具备了开门营业的条件,但作为一种企业行为,你经营鱼坑时是否应预料到上述风险呢,是否建立了完善的管理体制呢?你是否每天关注着天气预报,在夏天雷电天气或冬天持续零上温度的时候及时关闭鱼坑呢?你是不是设立了应急机制,在有突发情况的时候,能够及时控制局面呢(我想如果你想到这点,也就不会有那么多钓鱼帮忙救人甚至落水,也就不会有那么多关于见死不救的争论了----其实救人的责任在你这个鱼坑经营者,而不是其他钓友)?你的眼睛是不是只盯着鱼坑的名气,盯着钓友的数量,盯着出鱼/撒鱼的数量,而忘记了你的客户的满意度了呢?
第三,在钓友落水后,你是否退还鱼票了呢?是否对落水钓友进行赔偿了呢?是否对救人者的损失进行补偿了呢(比如刚才一位大哥说的湿了裤脚,没心思钓了只好回家)?如果当时大家没有将落水钓友救上来,出现了危险,不知道强子你是否会主动承担相应的责任呢?
最后,本来就这么多,说到第三点,再多说一点,如果真的出了危险,假设经营者和钓友又因为赔偿问题没有达成共识,我们钓友仅凭一张要素不全的收据,能否从法律上得到应有支持呢?(何况有更多的钓友交了钱,连收据都没有)。你的鱼坑叫什么名字呢?有营业执照么?我们从来都不知道。还有,你纳税了么?
作者: 元宝    时间: 2010-12-27 22:28
沙发   :lol
作者: 北京小猫鱼    时间: 2010-12-27 22:40
具备上述条件的鱼坑经营者还是比较少的,不过,不论是否具备这些条件,希望有一天有钓友在你的鱼坑发生危险时,你能挺身而出,这件事,强子能第一个冲到水里救人,还是要给鼓鼓掌的,起码让大家知道这个老板人还可以。 :handshake
等冰再瓷实些去那里玩玩儿:victory:
作者: 天天瞎钓    时间: 2010-12-27 23:28
说得好:lol :lol
作者: 上課NO覺覺    时间: 2010-12-28 01:27
一个落水引发的算七八糟的 事件   证明了  闲人还算多   再谈   又谈  也谈的    :L
作者: 河边钓友    时间: 2010-12-28 15:59
原帖由 北京小猫鱼 于 2010-12-27 22:40 发表
具备上述条件的鱼坑经营者还是比较少的,不过,不论是否具备这些条件,希望有一天有钓友在你的鱼坑发生危险时,你能挺身而出,这件事,强子能第一个冲到水里救人,还是要给鼓鼓掌的,起码让大家知道这个老板人还可以 ...

说得好。顶你,顶强子。:handshake
作者: shoucang    时间: 2010-12-28 16:14
初级阶段,发展中。。。。任重而道远!
黑坑钓鱼如果上述条件都具备了,社会也就进步到一定程度了!钓鱼也就成了真正的休闲,当然价格也会上去。就像我们多数人买商品习惯去大超市、大商场,不是因为大,是看中它的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品牌等。但如果去农村或偏远地区看看,都是去一些小的超市、路边摊位、集贸市场等买东西,产品质量、售后服务肯定无法保证,但现阶段的条件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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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九月    时间: 2010-12-28 18:00
说得好。但要像楼主说得咱就没地玩了,北京我估计就没一个坑有资格开。
作者: 走着睡着    时间: 2011-1-4 03:56
以后谁想开坑,2012年以后,等着下执照,我就不明白为什么苦的都是咱钓鱼人
作者: 碧波渔家    时间: 2011-1-4 15:51
钓友说的对,今后我们会努力完善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争取这样的事情不要再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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