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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特别关注]10月5日晚七彩燕疯狗咬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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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有一说一
时间:
2004-10-9 20:58
标题:
[特别关注]10月5日晚七彩燕疯狗咬人事件
本人从一个要好的朋友那里得知,10月5日晚我网著名的钓友七彩燕朋友开的七彩燕鱼坑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疯狗咬人事件。事情的经过时这样的:当晚京钓网夜钓队方便面队长一行五人来到七彩燕夜钓,当晚还有一个当地的农民也在鱼坑垂钓,当地农民红虫拉饵正在暴连,被七彩燕发现并斥责,于是当地农民便诬陷夜钓队也都在使用红虫。当时有一只灌了两瓶马尿祖籍天通苑40多岁的疯狗,在经过七彩燕的允许下,一路狂奔,对队长、韩牛、北大老师又吠又骂,非要强行检查他们的手食、钓箱和随身携带的一切物品。并且信誓旦旦:“你们没用虫我跳坑里去。”当时七彩燕就在旁边并未加以阻拦,结果疯狗把他们都嗅遍了,并未发现可疑的红色软体动物,当疯狗正在无趣的走开的时候,这时我网夜钓队的2号首脑人物英勇无敌的大猫实在看不过去了,队长在和疯狗的争执中被风狗撞了一个跟头,差点跌到坑里面,于是大猫冲了过来,飞起一脚把老疯狗踹了一个跟头,正当我们的英雄要借着扑过去用他那硕大的爪子去挠疯狗的时候被大家拦下了,这时疯狗向狂犬病发作了一样向野外逃跑了。正当这时七彩燕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连忙向大家道歉,但是为时已晚了!这件事情一下子改变了大家对七彩燕的的印象,你这种做法让队长和大家都很寒心。
在你的鱼坑开业之初,第一天全坑白板,是队长和大猫等众位朋友顶着压力为你解释,为你说好话,还给你组织大部队进行夜钓活动,为你做宣传,为你出主意,想办法;您的鱼坑里面的水跟酱油汤似的,大家还给您捧场,您可以翻翻以前的帖子,看看队长是怎样对待你的。现在队长他老人家被疯狗撞伤了腰,正在家养病,身体之痛苦可以痊愈,但是心灵之伤害却永远不能抚平了!
虽然你可以解释,这条疯狗和你并无直接关系,但是如果没有您的允许,这条疯狗会这样肆无忌惮吗?为什么疯狗发疯的时候您没有加以阻拦,而到了真相大白事情无法收场的时候您才道歉?
方便面队长他老人家德高望重,在京钓网有很高的声誉,并且受到广大钓友的尊敬,在您的鱼坑受到如此礼遇,我想这是我们京钓网所有有良知的朋友所不能够接受的!今天受伤的是队长,明天指不定落在那个钓友身上。您的鱼坑生意好转了,但是您现在却店大欺客了!
七彩燕:请您站出来解释解释这件事吧!如果您不解释清楚这件事情,并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我奉劝大家以后还是不要去了!
作者:
天竹
时间:
2004-10-9 21:19
<P>钓鱼玩儿的就是一个放松的心情,不高兴了,还玩儿什末,严重关注事态的发展.</P>
作者:
雷子
时间:
2004-10-9 21:30
关注,关注!!!!!!!
作者:
天宝
时间:
2004-10-9 21:38
5号的事情怎吗现在才贴出来,密切关注
作者:
小东北
时间:
2004-10-9 21:40
<P>啊!!!!!!!!!!!!!!!!!!!!!!!!!!!</P><P>严重不相信!!!!!!!!!!!!!!!!!!!!!!!!!!!!!</P><P>怎么会出这样的事!!!!!!!!!!!!!!!!!!!!!!!!!!!!!!!!!</P><P>怎么可能出这样的事情!!!!!!!!!!!!!!!!!!!!!!!!!!!!!!!!!!!!</P><P>是人干的事吗??????????????????????????????????????????????</P>
作者:
庠渔
时间:
2004-10-9 21:50
<P>今天打电话约队长去钓鱼,队长说他腰疼去不了,我也没问是怎么回事。原来是这样啊!是在七彩燕被打的呀!我靠,这还了得!这是对京钓网友的及大藐视和侮辱!</P><P> 我强烈要求坑主向队长道歉并给予应当的赔尝。并在网上公开解释此事。</P><P> <FONT color=#e61a1a size=5>建议在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之前,广大网友绝不能去七彩燕钓鱼!!!!!!!!!!!!!!!</FONT></P>[em16][em16][em16][em18][em18][em18][em30][em30][em30]
作者:
粉P
时间:
2004-10-9 22:02
<P>那么老远的地方我们还是如此支持,希望能给京钓一个交代。</P><P>我有一个疑问,为什么检查物品老板不亲自检查呢??</P><P>支持夜钓队的自卫行为!!!!</P><P>严重等待结果</P>
作者:
注册不了
时间:
2004-10-9 22:30
<P>此事还得再远点说。据说钓网一位兄弟带两个朋友去夜钓,结果钩走了N多鲫鱼(号称是清一色)。于是边被怀疑上了使用了红虫。</P><P>但没想到老板居然如此糊涂。。。。钓网鱼龙混杂,怎么能一概而论呢?何况是方便面队长!老板应该给个解释,也应该给个说法。</P><P>☆:此事反映出一个问题,应该已经是刻不容缓的了,就是钓网会员制度的改进和审批。</P>
作者:
钓鱼就乐
时间:
2004-10-9 22:45
支持6楼观点,
作者:
阿伦
时间:
2004-10-9 22:58
关注中!!!
作者:
七彩燕
时间:
2004-10-9 23:00
<P>贴主你怎么不用你的真正身份说啊,你不来我也不会请你。但你所说的一切我否认,不是我的错我为什么要给你们一个交代啊。从开始说起,大家第一次来钓鱼,我没收一分钱,有的人鱼还拿走了,此后我对京钓网的人一直都优惠,为什么?我不是在巴结谁,也不是在讨好谁,就是因为我把这里当个家,把钓友都当朋友。</P><P>如果有我做的不对的地方还轮不到你说我,5号夜钓的朋友你们有什么不满可以站出来说啊,没必要借别人的口。在说用没用红虫你们心里明白,是我的人亲眼看见的。</P><P>七彩燕一直强调不许用活饵,没看见的就不说了,那既然看见了,是不是应该说呢?不管谁去说,我先问一句:用红虫,对还是不对,该不该说。还有事情的经过你知道吗?你看见了吗?凭你的片面之词就想污蔑我,你把我想的也太简单了。也许有人看了你的帖子会对我没有好感,不过我不在乎。只要行的正就不怕影歪,我凭良心说,我对的起京钓网的人,我觉得我做的够不错的了。为什么到今天你才发这样的帖子,你什么目的?</P><P>有本事把你的大名报上来,干吗藏着,干这见不得人的事。</P>
作者:
七彩燕
时间:
2004-10-9 23:34
<P>既然有人说起这件是了,我想还是让当事人站出来说说比较好,当时有3个人有虫,是我们亲眼看见的,谁用了谁心里清楚。</P><P>事情的经过还有我当时是怎么解决的,还请当时在场的5位钓友自己说说吧!</P>
作者:
feixiang
时间:
2004-10-9 23:59
呵呵,楼上几位如果不了解情况最好别瞎掺和。
作者:
鱼迷张
时间:
2004-10-10 00:10
<P>震惊、关注!</P><P>事已发生,希望在场知情的钓友及七彩燕,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网上有个交代。</P><P>事情的是非曲直终归会水落石出的。</P>
作者:
蓝吉利
时间:
2004-10-10 08:27
<img src="https://www.bjdiaoyu.com/Skins/Default/emot/em06.gif">这可麻烦啦还是请队长出面说一下吧。不过当时内个事态如是真的<FONT color=#000066><B>七彩燕老板</B></FONT>那就是你的不对啦。
作者:
zhangnan
时间:
2004-10-10 09:28
各执一词!不知谁对谁错!队长在家养病大概没法解释,还是请在场的队友说说吧!密切关注!!!
作者:
鱼虫儿
时间:
2004-10-10 10:02
<P>咳!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关注!!</P>
作者:
有一说一
时间:
2004-10-10 10:06
<P>七彩燕你反映可够快的,触动了您的利益了吧?你最好全盘都否认得了,队长有错,大猫有错,错在不该去你的鱼坑!</P>
<P><B><FONT color=#ff0033>疯狗在检查大家东西的时候,你就在旁边看着,你说什么了?疯狗和你的鱼坑并无关系,你甚至都不认识他,你知道疯狗叫什么名字吗?你和他接触才几个小时吧?他没有你的允许能够那样的肆无忌弹吗?为什么在他发疯的时候你不加以劝阻,而当事态不可收拾的时候,您才出来道歉?</FONT></B></P>
<P>你还是不相信大家吗,你对钓友存在着不信任。再说他凭什么翻人家的东西,公安局搜查还要开搜查证呢!记得夜钓队第一次在你的坑里面组织大部队夜钓活动,你规定必须6点以后才能下杆,有的钓友提前下杆了你就不乐意了,告诉人家6点以前钓上来的鱼都要放回坑里面,大家都很自觉的把鱼放回坑里面,结果你在旁边盯着大伙,到了六点还非要大伙把护提起来看看!你说你这样的做法仁义吗?大伙的护里面没有一条鱼吧?这件事情已经让大伙很不高兴了,只不过事态没有这次这么严重大伙没有说你罢了。当地的农民一斤一斤的红虫往里打窝子你敢说什么?你敢说吗?还有当地的农民在大白天的一张票玩一根手杆一根海杆,您又敢说什么了?咱们京钓网的一位朋友把一根4米5放在架杆上,用另一根3.9钓你就过来说人家了。你这不是杀熟吗?再说人家用两根杆子钓了吗?</P>
<P>我是谁并不重要!可以明确的告诉你你跟我根本不熟,我说了我是谁你也不认识我!再说我真的告诉你我是谁你能把我怎么样?你能打我一顿吗?有人民政府为我撑腰呢!笑话!还有,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不是夜钓队让我说的,或者是借我的口说的。我是实在看不过去了才和大家仗义执言的!</P>
<P>你的坑刚一开就起了许多争议这是大家都知道的,现在刚好转了,就发生了如此事件,真是骇人听闻!</P>
作者:
笨熊
时间:
2004-10-10 10:24
.各位先静下来,这样争对谁都不好。七彩燕,笨熊也请你冷静,请斟酌用词,情况具体是怎样大家谁也没有看见,还是请当时的几位朋友出来说话,免得让人家破坏我们的感情。楼主:不管您是那位,写出来没错,但要保证不加水分。笨熊没看见所以没有发言权说谁的不是,只希望大家能认真、冷静、平和的解决此风波,关注中!!![em27][em27][em27][em27][em27][em27][em27][em27][em27][em27][em26][em26][em26][em26][em26][em26][em26][em26][em26][em26]
作者:
自由人
时间:
2004-10-10 10:27
<P>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我想是任何一个喜欢钓鱼的网友都不愿意看到了!!!</P><P>至于事情发生的经过,我们不在场的人没有发言权。既然事情发生了希望大家能心平气和的在私下了解决。</P><P>最好不要拿到网上来,争论谁对谁错,我觉得争论下去没什么意思。</P>
作者:
鱼虫儿
时间:
2004-10-10 10:29
同意苯熊的关点!
作者:
小东北
时间:
2004-10-10 10:56
贴主肯定是现场的人,这点大家都能想到,只是不能确定是哪位而已,所以他说的也不能算污蔑吧。争论的焦点就在于红虫问题,用红虫肯定不该,这是毫无疑问的,问题是谁用了?是京钓网的人用的还是别人用的?如果是京钓网用的,你们不是搜了吗?搜出来了吗?没搜出来,就空口说看见3个人在用,那可真成了污蔑了,属于疯狗咬人行为了。纵容疯狗咬人也是不对的。
作者:
datoa
时间:
2004-10-10 11:11
<P>我曾经去过七彩燕,感觉老板人不错,不至于为这点事闹,我这么说可能得罪好多钓友</P><P>但看待一件事,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就有不同的看法,大家还是互相体谅着吧。</P>
作者:
龙猫-Bigmao
时间:
2004-10-10 11:14
<P> 我是在场的当事人之一,这个帖子我已经看了一个半小时,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首先我要指出有一说一朋友回避了一个问题,我们5个人里面当时确实有一个用虫的,至于他是谁我就不说了,他还是一个比较不错钓友,头天晚上剩了点虫就隔手食里面了。剩下的人全是素饵。在5号下午我给七彩燕打了一个电话,我问了一下鱼坑的情况,并问七彩燕可不可以用虫,七彩燕说不能用,我就没有买。我买了两块钱的公虫准备第二天早上和粉P去汽车营院,虫子一直在箱子里面隔着没有拿出来!我们要是真的想使也就不会给老板提前打招呼的!而且,我记得我进您屋子里面和食的时候还提醒过您,当地的农民用虫了,我们当时要是全都使红虫了,我会去提醒您吗?但是我们当中确实有一个人使了,我也确实不知道,我向七彩燕大姐道歉了。</P>
<P> 其实在这件事情上七彩燕也是受害者,我相信要是没有那条疯狗,事情也不会发展到如此的地步!</P>
<P> 但是,我觉得七彩燕大姐也有疏忽的地方,</P>
<P>第一:最起码要相信队长,在来的路上我和队长通过电话,队长嘱咐过我不要用虫。他既然嘱咐过我了,他老人家肯定不会用。</P>
<P>第二:在疯狗检查大家东西的时候您没有制止,我国宪法保护公民的一切合法权利不受侵犯,您作为坑主都没有权利去翻大家的箱子和随身物品,何况他是一个和您毫不相干的人!</P>
<P>第三:在事态发生的时候您应该及时加以制止,导致了事态恶化!</P>
<P>第四:如发现有人用虫,您应该先劝阻,如实在不听劝阻再下逐客令!</P>
<P>我们夜钓队也有不对的地方,这件事情我看还是没有必要这样无休止的争吵下去了吧,争来争去也没有什么意思。大家和和气气钓鱼吧!</P>
作者:
老钓新手
时间:
2004-10-10 11:40
本人去过两次七彩燕,也觉得老板为人不错。看了大家的贴子,有一点觉得不可思议,那就是都说“疯狗”和七彩燕不认识,那他怎么能跳出来发疯啊?!不是和他本人没什么利害冲突吗?!难道说他真的是疯了不成?这让人觉得不可理解!
作者:
浅渡
时间:
2004-10-10 11:45
<P>24楼龙猫钓者风范!</P><P>只要打交道,矛盾就会出现,这是再正常再规律不过的。到水库钓或到鱼坑钓都会和管理人及塘老板早碗产生这样那样的矛盾,矛盾话解开就没事了。</P><P>只要打交道,友谊和感情就会出现,这也是正常和规律的事情,很多钓鱼的朋友和池塘或水库管理人成为朋友并不少见。</P><P>通过这事情,大家都往积极的一面看:让矛盾越来越少,让友情越来越多!</P>
作者:
不爱吃鱼
时间:
2004-10-10 12:06
<P>商人在利益面前,什么朋友啊,感情啊,人不错啊!你信吗?</P><P>开坑就是为挣钱,不是白掏钱送大家钓鱼。</P><P>说真的谈不上谁的错。都是为了各自的利益。</P>
作者:
zhangnan
时间:
2004-10-10 12:39
有不对的地方就直接说,实在没有必要弄条“疯狗”出来!哎!真不知道该说些啥!以后也不敢再去了!
作者:
mhb123
时间:
2004-10-10 13:05
支持!关注中!!!!!!
作者:
hw66666
时间:
2004-10-10 13:11
感觉有些寒心,双方再有什么不愉快,也不至于弄到搜身的地步,这涉及到人尊严问题,就象当众脱光衣服。
作者:
白夏
时间:
2004-10-10 13:30
严重关切`,支持痒鱼!
作者:
白夏
时间:
2004-10-10 13:35
<P>还有支持大猫~!!!!!!!!!!!!!</P><P>我不知道方队长年龄多大,但你能挺身而出,仗义执言,在下佩服,搁着我也早踹哪个老杂种了!!</P>
作者:
hxbsjq
时间:
2004-10-10 13:44
<P>前车之鉴,谢绝!</P>
<P>本身想过两天去的!算了!紧尊各位老师的教诲!</P>
作者:
gjt6184
时间:
2004-10-10 14:12
用虫的不对,私自翻别人东西更错上加错,作为老板应及时控制局事,好在没出什么大事,大家心平气和讲讲也就罢了,否则谁也脱不了干系,作为老板应一视同仁,既然见着使虫的,那就放鱼 退钱 走人,谁都一样,不管是京钓还是当地鱼痞,这样才公平,相信广大钓友和队长也会同意我个人观点,尽管我不是夜钓队的成员。
作者:
白面书生
时间:
2004-10-10 14:35
<P>都是大老爷们</P><P>何必呢</P>
作者:
小东北
时间:
2004-10-10 14:54
至少我是不去了,钓不到还好,万一真要钓他几条鱼,来个疯狗搜身可就没意思了,人权都没了,那狗爪子一通乱翻,身上一通乱摸,也不舒服啊,是个老爷们还好点,带着家属去的,也这样搜?即使是个爷们,谁知道他是不是玻璃啊,怕怕怕
作者:
笨熊
时间:
2004-10-10 15:18
<P>好猫!这才是爷们!敢做敢当,是咱的错咱认,别人强加给我们的坚决回击。</P><P>依笨熊看七彩燕也来表个态,龙猫很诚恳的</P><P>以后大家还要做朋友(抛开钓鱼人与坑主的关系)大家袒城相待,平心静气多好</P><P>不知你的意思?</P>
作者:
拉饵
时间:
2004-10-10 15:21
<P><FONT size=7>拥护队长!支持大猫!</FONT></P><P><FONT size=3>小子,,挺勇敢滴吗。做得对!</FONT></P><P><FONT size=3>钓友加兄弟吗,危难时刻见真情,再一次的支持你们!!!!</FONT>[em02][em02]</P>
作者:
肥天鹅
时间:
2004-10-10 15:40
<P>作为夜钓队的队员 我等待并支持队里的最后决定</P>
作者:
大棒槌
时间:
2004-10-10 15:59
<P>以和为贵</P>
作者:
zjx
时间:
2004-10-10 16:12
<P>支持大猫,同意26楼。</P><P>个人看法:用虫固然不好,但是基于以往感情,老板是不应坐视不理任由事态发展(姑且不论是否老板指使)感觉有点胳膊肘往外拐,以至于发生搜身事件。</P><P>另同去钓友为何同意搜查,<b><FONT color=#f73809 size=6>为何只有大猫一人出手</FONT></b>。</P>
作者:
bollin(柏林)
时间:
2004-10-10 16:28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笨熊</I>在2004-10-10 15:18:56的发言:</B>
<P>好猫!这才是爷们!敢做敢当,是咱的错咱认,别人强加给我们的坚决回击。</P>
<P>依笨熊看七彩燕也来表个态,龙猫很诚恳的</P></DIV>
<P> 错出在个人 不应殃及全部!再说了 其他人的食里有虫没虫 一看便知 搁在别处的都算?过了吧!不放心大可不让钓! 搜身????? 谁给的权力!玩过了!!!
<P>坑边上都炸了窝了 作为老板一句“不知道”。。。。。。。搁你 你信????
<P>当事人出来说了 你呢??? 该咋办咋办!
<P> [em10][em10][em10][em10][em10][em10][em10][em10][em10][em10]</P>
作者:
简单钓客
时间:
2004-10-10 16:31
<P>尊重事实的真相,但坚决支持每位京钓网网友的权益。钓友的态度和语气已经很真诚和坦诚了,坑主该出来说句话了。</P>
作者:
天宝
时间:
2004-10-10 16:41
<P>请以上哪为用词用了---<FONT color=#e6421a><b>当地农民和当地鱼痞</b></FONT>的最好修改一下,好嘛.</P><P>这件事和我们当地钓鱼人没有关系的.那个搜身的也不是我们当地人.请大家注意用词,说话文明一点.</P>
作者:
听海
时间:
2004-10-10 16:59
<font size="4">够闹</font>
</p>[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
作者:
8叉
时间:
2004-10-10 17:15
<P>大猫风范,值得学习!!</P><P>我想京钓网的朋友大多数是心明眼亮的!!!!!</P>
作者:
飘缘
时间:
2004-10-10 17:31
<P>怕了</P>
作者:
shugun
时间:
2004-10-10 18:15
<P>居然能搜身!!</P>
<P>这样的鱼坑还是不去为好.</P>
作者:
手儿
时间:
2004-10-10 18:40
当时就不让搜身.看能把你们怎样.无法无天了还.
作者:
大鞋底子
时间:
2004-10-10 18:59
<P>大猫敢做感当佩服!七彩燕不要太小气。</P><P><b>他们使虫不对,但搜身太过了,大不了你叫人家收竿就得了</b>,虽然不是你七彩燕搜的,但这种侵犯人权的行为发生在你的地头,你是难逃其咎的。</P>
作者:
大卫
时间:
2004-10-10 19:03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自由人</I>在2004-10-10 10:27:46的发言:</B>
<P>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我想是任何一个喜欢钓鱼的网友都不愿意看到了!!!</P>
<P>至于事情发生的经过,我们不在场的人没有发言权。既然事情发生了希望大家能心平气和的在私下了解决。</P>
<P>最好不要拿到网上来,争论谁对谁错,我觉得争论下去没什么意思。</P></DIV>
衷心的同意!!!
作者:
zjs-小黑鱼
时间:
2004-10-10 19:18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庠渔</I>在2004-10-9 21:50:07的发言:</B>
<P>今天打电话约队长去钓鱼,队长说他腰疼去不了,我也没问是怎么回事。原来是这样啊!是在七彩燕被打的呀!我靠,这还了得!这是对京钓网友的及大藐视和侮辱!</P>
<P> 我强烈要求坑主向队长道歉并给予应当的赔尝。并在网上公开解释此事。</P>
<P> <FONT color=#e61a1a size=5>建议在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之前,广大网友绝不能去七彩燕钓鱼!!!!!!!!!!!!!!!</FONT></P>[em16][em16][em16][em18][em18][em18][em30][em30][em30]</DIV>
强烈支持!向大猫致敬!!!!!!!!!!!!!
作者:
听海
时间:
2004-10-10 19:27
<P><FONT face=黑体 size=7>毛主席教导我们<FONT color=#f70909>:没有调查研究就没</FONT></FONT></P><P><FONT face=黑体 size=7><FONT color=#f70909>有发言权</FONT></FONT></P>[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
作者:
江湖大哥
时间:
2004-10-10 19:52
<P>深切慰问方队长,保重。大猫见义勇为,好样的。</P>
<P>同意自由人的意见,七彩燕也是京钓网网友,内部矛盾公开化无助于解决问题,是否短信、电话或见面更好?</P>
<P>紧急公告:所有在京钓网发信息的商业钓场的老板请注意,倘若钓友违反了你们的规定(希望钓友能自觉遵守钓场规定),你们有权批评、纠正甚至劝退,但是,你们有责任和义务保证京钓网钓友的人身和财产安全。</P>
作者:
两年钓令
时间:
2004-10-10 20:22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注册不了</I>在2004-10-9 22:30:41的发言:</B>
<P>此事还得再远点说。据说钓网一位兄弟带两个朋友去夜钓,结果钩走了N多鲫鱼(号称是清一色)。于是边被怀疑上了使用了红虫。</P>
<P>但没想到老板居然如此糊涂。。。。钓网鱼龙混杂,怎么能一概而论呢?何况是方便面队长!老板应该给个解释,也应该给个说法。</P>
<P>☆:此事反映出一个问题,应该已经是刻不容缓的了,就是钓网会员制度的改进和审批。</P></DIV>
<P>同意这位朋友的见解!!看到了问题的深处!!
<P>记得8爷前几天在商业钓场里讲到城北最值得玩的两个坑是蓝天和七彩燕,
<P>今天去七彩燕没找到,在老郭对面一个新开坑玩了半天,正好当地的几位钓友也谈到此事:京钓网在七彩一定用虫了,不然不会一夜90多斤鲫鱼!!我无言!!
<P>强调一点:至少当时七彩燕顾及咱京钓网的面子没当时说,让队长又一次尴尬是事实!
<P>不想说谁对谁错,另一个事实是:再这样京钓网的面子就没了!</P>
作者:
我记仇
时间:
2004-10-10 20:52
<P>开坑的,别让人心寒。你是个女流之辈,这次放过你。下次,我保证你的那个坑3天之内全翻!</P><P>那天不是5个人吗?还让那狗咬了?打折条腿,仍坑里呀。嗨,5个大小伙子,老夫让你们窝囊死了。。。。。。。那个猫看来象是个公的,好!</P>
作者:
鱼迷张
时间:
2004-10-10 21:06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江湖大哥</I>在2004-10-10 19:52:38的发言:</B>
<P>深切慰问方队长,保重。大猫见义勇为,好样的。</P>
<P>同意自由人的意见,七彩燕也是京钓网网友,内部矛盾公开化无助于解决问题,是否短信、电话或见面更好?</P>
<P>紧急公告:所有在京钓网发信息的商业钓场的老板请注意,倘若钓友违反了你们的规定(希望钓友能自觉遵守钓场规定),你们有权批评、纠正甚至劝退,但是,你们有责任和义务保证京钓网钓友的人身和财产安全。</P>
</DIV>
<P>拥护京钓网高层领导人的意见和紧急公告。促进问题和解,坚决有效地杜绝类似事件的在次发生!</P>
作者:
普通人
时间:
2004-10-10 22:15
<P>我本人觉得大家不要生气了。应该看看方便面身体怎么样了。</P><P>应该心平气和的对待此事、大家好好想想一旦发生纠纷。都提对方想想可能矛盾就没有了。我想此次事情可能大家都有不是的地方 。</P><P>但是我不同意搜身的举动。(我没有亲眼看见,所以没有什么发表权。但是如果当时那个你们称为“疯狗”的人如果搜我的身,那是决定不行的)</P>
作者:
踏雪寻梅
时间:
2004-10-10 22:15
<P>1、为什么让他搜?</P><P>2、他一个人哪来的胆量欺侮好几个人?</P><P>3、除大猫外其他人为什么不出手?</P><P>4、疯狗说自己搜不出来就跳坑里为什么还让他跑了?</P><P>5、难道是我们心虚吗?</P>
作者:
白板钓手
时间:
2004-10-10 22:18
怎摸说搜身和动手都不对,以后谁还敢去呀,希望向大家有个交代
作者:
4520
时间:
2004-10-10 22:22
<P>顶,顶起来,一定要看到事情是如何解决的。。。。。</P>
作者:
大别扭
时间:
2004-10-10 22:37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大卫</I>在2004-10-10 19:03:37的发言:</B>
衷心的同意!!!
</DIV>
您也跟着讨论????????
作者:
大别扭
时间:
2004-10-10 22:42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我记仇</I>在2004-10-10 20:52:13的发言:</B>
<P>开坑的,别让人心寒。你是个女流之辈,这次放过你。下次,我保证你的那个坑3天之内全翻!</P>
<P>那天不是5个人吗?还让那狗咬了?打折条腿,仍坑里呀。嗨,5个大小伙子,老夫让你们窝囊死了。。。。。。。那个猫看来象是个公的,好!</P></DIV>
<P>
<P>nb!佩服!</P>
作者:
白夏
时间:
2004-10-10 23:25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我记仇</I>在2004-10-10 20:52:13的发言:</B>
<P>开坑的,别让人心寒。你是个女流之辈,这次放过你。下次,我保证你的那个坑3天之内全翻!</P>
<P>那天不是5个人吗?还让那狗咬了?打折条腿,仍坑里呀。嗨,5个大小伙子,老夫让你们窝囊死了。。。。。。。那个猫看来象是个公的,好!</P></DIV>
<P>恩!NB,做了她!!!!!!!</P>
作者:
鬼13
时间:
2004-10-10 23:26
<P> 看了楼主和七彩燕的帖子,疑点太多,[em06][em06]……</P><P> 但有一点,翻别人箱子搜东西肯定是不对的,这时侵犯人权![em05][em05]</P>
作者:
DIY
时间:
2004-10-11 00:07
<P>从贴子出来我就开始看,一直看到现在才发言,主要是因为没弄明白怎么回事,现在看了个大概,好像是某几个人去钓鱼,其中有个不守规矩,用了红虫,结果有人过来搜身,老板看见了没有制止,使事情发展到了动手,首先我觉得当时应该报警,把这个搜身的人摁那,侵犯人权,吹nb呢,先关丫两天!在就是老板不应该坐视不管,毕竟是你的鱼坑,不管你人不认识那个搜身的人,也不管是不是有人不守规矩,如果真出了事,你也脱不了关系呀!还有就是那个用虫的“人”,我觉得最不对的就是你,说好了不能用虫,何必非要偷偷的用呢?为了几条鱼,弄得大家都不愉快,多不值得?</P><P>我先对天发誓,我没去过七彩燕,也不认识夜钓队的朋友,来京钓的时间不短了,不过也没法过什么贴子,但我每天来,因为我喜欢这里,觉得大家都很好,看到大家都说七彩燕不错,所以我也一直认为那确实是个好地方,反正我住的这边没有这么好的坑,我觉得有个好坑应该珍惜,谁都不应该破坏游戏规则,不管是老板还是钓友。每个人钓鱼都想钓的越多越好,可是每个人都钓的多,那老板一家子吃什么?能赶上个不错的老板已经很不错了,我们钓鱼的何必非要逼老板玩阴的呢?说好不用虫,非用,让老板知道了,结果他会想别的办法让你用虫都钓不到,你在想办法去黑他,他在想办法对付你,长此以往,我们还上那钓鱼去?钓鱼还有什么乐趣呀?我觉得钓鱼是一个让人开心的事,既然开心,就应该大家都开心,即能让钓鱼人找到乐趣,又能让鱼老板有些许收入,这样多好?</P><P>事情已经闹得很大了,我向大家都在等这件事最后的处理结果,我建议让七彩燕作出道歉,不论怎样,在你的坑边上发生了这种事是不应该的,如果在你那里钓鱼连安全都不能保证,那肯定是没有人会去了,再有,让那个用红虫的人站出来,主动承认错误,给七彩燕道个歉,因为是你不规矩,破坏了游戏规则(说实话,我强烈鄙视你这个......),并建议夜钓队开除此败类,京钓网封此人IP,省得给所有京钓的丢脸,再有就是让七彩燕那个搜身的人找出来,让他吃两天官饭!!</P><P>当然,以上纯属个人观点</P>
作者:
小东北
时间:
2004-10-11 00:21
楼上的,说的好
作者:
杰杰
时间:
2004-10-11 00:55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小东北</I>在2004-10-11 0:21:35的发言:</B>
楼上的,说的好</DIV>
作者:
小黑
时间:
2004-10-11 01:30
<P>刚看到题目,原以为是我的故事又发生了。仔细一看才知道,真是有之过而不及呀!不是一般的狗!!!不是一般的狗!!!</P>
<P>从目前知道的情况来看:</P>
<P>1、当地人用虫不对。</P>
<P>2、咱们人谁用谁也不对。</P>
<P>3、疯狗咬人狗也是不对的,主人要多喂吧吧警告了。</P>
<P>4、鱼坑老板视而不见更有处理不当之责,同时还会让大家怀疑有故意放狗之嫌。</P>
<P>有几个问题上面的帖子里没有说清楚:</P>
<P>1、到底有几个用虫的?1个?3个?要是一个那是个人行为,犯不着翻大家的东西吧。翻出来了吗?</P>
<P>2、当地钓友好象也用了,猫还主动告诉坑主了,请告之是如何处理的。也放狗吗?</P>
<P>3、狗咬人时坑主是知道的。为什么不及时出面制止?这个………………</P>
<P>4、以前怀疑有人用虫是如何处理的?也有疯狗吗?</P>
<P>5、最后也说狗狗几句:作狗也要讲信用呀!既然你没有主人那就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了,既然你是一只回说话的狗,那就不能言而无信,该跳就跳!反正你也会狗刨,淹不死的!</P>
<P>最后:听说队长受伤了,回家后一直卧床不起,腰部受损严重。直接导致休息日床上休息,工作日家中养伤。真是够撮火的。可消费场所经营者连句话都没有。实在是说不过去!</P>
<P>顺便再说一句:蓝天狗咬人事件已圆满解决,中间得到不少DX帮助。感激不禁。蓝天老板也是通情达理之人。这次的事希望也能圆满解决。本人愿意提供帮助,可采用政府行为干预。</P>
作者:
白夏
时间:
2004-10-11 01:32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小东北</I>在2004-10-11 0:21:35的发言:</B>
楼上的,说的好</DIV>
<P>
<P>赞同~~~~</P>
<P>憋火是憋火,但楼上说的也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其实说白了,承认错也不是杀头。反而还能得到大家的认可。</P>
<P>事出了就的说明白了,明白了呢,也就解决了。</P>
作者:
小东北
时间:
2004-10-11 03:19
小黑:咬你那狗是属于刚要长大的狗,主人是有管教不严之过地;贴主说的狗乃“疯狗”,主人是管不了地,不认识地,也就没有责任地。
作者:
荤皮
时间:
2004-10-11 09:05
<P>看了半天还是没弄明白</P>
<P>我不明白的是:对于老板不就几个虫吗,何必大动干戈;对于钓友不就是几条鱼吗,何必强人所难</P>
<P>网友与七彩燕之间并无矛盾,目前的关键就是找出那疯狗,给丫治治病,这才是真格的</P>
作者:
老钓新手
时间:
2004-10-11 09:30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我记仇</I>在2004-10-10 20:52:13的发言:</B> <P>开坑的,别让人心寒。你是个女流之辈,这次放过你。下次,我保证你的那个坑3天之内全翻!</P><P>那天不是5个人吗?还让那狗咬了?打折条腿,仍坑里呀。嗨,5个大小伙子,老夫让你们窝囊死了。。。。。。。那个猫看来象是个公的,好!</P></DIV><P>不赞成!这哪是解决问题的态度啊?!</P><P>愚以为,七彩燕本来就是咱们京钓网家的人。平常对网友也照顾有加,别的不说,就说对京钓网友的优惠吧,钓一天鱼不是网友的就比咱们网友要多掏20大洋的!像这样对咱网友优惠的找不出第二家坑吧?现在出事情了,大家要平心静气的坐下来解决问题,千万别撮火!不要一发生问题了,就把以前的友谊忘了!矛盾无处不在,哪有锅勺不碰锅沿的?你自己吃饭有时不注意还咬自己的嘴呢,是不?我说这些并不是为七彩燕开脱,她也有不对之处!可她总归是我们家里人吧?我想,我们还是多来点换位思考问题,那问题就好解决了。朋友们以为然否?</P>
作者:
gjt6184
时间:
2004-10-11 09:31
标题:
既然和你没关系为和要改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天宝</I>在2004-10-10 16:41:53的发言:</B>
<P>请以上哪为用词用了---<FONT color=#e6421a><B>当地农民和当地鱼痞</B></FONT>的最好修改一下,好嘛.</P>
<P>这件事和我们当地钓鱼人没有关系的.那个搜身的也不是我们当地人.请大家注意用词,说话文明一点.</P></DIV>
<P>天宝这里在说这事,我不想添乱,对于每个文明的钓鱼人我们都应视为朋友,但是也的确存在一些不良行为的钓鱼人,我也并没有说跟当地钓鱼人有关系,你为何自己往上靠呢,我说的这种人哪都有,不光是你们那,请你别介意,京钓欢迎每一个文明的钓鱼人。</P>[em15][em15][em15][em15][em15][em15][em15][em15][em15][em15][em15][em15][em15]
作者:
龙猫-Bigmao
时间:
2004-10-11 09:37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DIY</I>在2004-10-11 0:07:31的发言:</B>
<P>事再有,让那个用红虫的人站出来,主动承认错误,给七彩燕道个歉,因为是你不规矩,破坏了游戏规则(说实话,我强烈鄙视你这个......),并建议夜钓队开除此败类,京钓网封此人IP,省得给所有京钓的丢脸,再有就是让七彩燕那个搜身的人找出来,让他吃两天官饭!!</P>
<P>当然,以上纯属个人观点</P></DIV>
<P>朋友,这么说也不合适吧,夜钓队是队长辛辛苦苦拉起来的,夜钓队里面的每一个钓友都和我私交颇深,我想我比你了解人家,错误谁没犯过,连毛主席他老人家都犯过错误,犯了错误人家当面已经给七彩燕道歉了。而且我为了用虫那件事情一直也在网上给七彩燕赔不是,我想我们夜钓对自己内部的事情是不是不用您过分的操心了?</P>
作者:
龙猫-Bigmao
时间:
2004-10-11 09:40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老钓新手</I>在2004-10-11 9:30:40的发言:</B>
<P>不赞成!这哪是解决问题的态度啊?!</P>
<P>愚以为,七彩燕本来就是咱们京钓网家的人。平常对网友也照顾有加,别的不说,就说对京钓网友的优惠吧,钓一天鱼不是网友的就比咱们网友要多掏20大洋的!像这样对咱网友优惠的找不出第二家坑吧?现在出事情了,大家要平心静气的坐下来解决问题,千万别撮火!不要一发生问题了,就把以前的友谊忘了!矛盾无处不在,哪有锅勺不碰锅沿的?你自己吃饭有时不注意还咬自己的嘴呢,是不?我说这些并不是为七彩燕开脱,她也有不对之处!可她总归是我们家里人吧?我想,我们还是多来点换位思考问题,那问题就好解决了。朋友们以为然否?</P></DIV>
我同意!严重的同意!
作者:
飘缘
时间:
2004-10-11 09:52
<P>刚才看个人说,夜钓一晚上90多斤鲫鱼,所以一定用虫了,我想这个到未必,连我这样的白菜,在河里钓,用面食,一个白天还能上来1-20来斤鲫鱼,何况那些高手,还那么多人,这个论点不成立哦</P>
作者:
龙猫-Bigmao
时间:
2004-10-11 10:39
<P>昨天晚上和队长通过电话,队长在家养伤,现传达队长的指示:“此事就到此为止,到此为止吧。争来争去确实没有什么意义,首先我们夜钓队承认错误,不管是一个人违反游戏规则,都是夜钓队的不对,我再次向七彩燕道歉!作为队领导,确实没有尽到责任。七彩燕也有做的欠妥的地方,希望以后不要有类似事件发生。当然,七彩燕也是受害者,如果没有那条狗,相信此事也没有这么严重!七彩燕应该及时控制局面!另外,应该对我们京钓网的钓友再多些信任,我不敢保证每个钓友都能遵守游戏规则,但是我相信你如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和大家讲明白。相信京钓网的钓友都会给你面子的!七彩燕也确实为京钓网广大钓友做了不少好事,给京钓网广大钓友了不少实惠!但是在处理关键问题上方法欠妥!只要你意识到了问题的所在,我相信广大京钓网的钓友还会一如既往的支持你,鼓励你的!</P><P>另外,我还想劝劝其他钓友,咱们夜钓队也有错误,不要一味的强调别人,咱们首先应该自己检讨自己!事情既然已经过去了,再讨论出个谁是谁非确实没有什么意义了,这件事情就到此为止吧,得饶人处且饶人,心胸要宽大一些!”</P><P>以上是队长口谕,本猫记录并整理!</P>
作者:
老渔新钓
时间:
2004-10-11 10:44
<P>我不是夜钓队的,也没去过七彩燕,更不是当时在场之人,对此事件的是非曲直本无权做出评断。但有一点确实深感不安,一方是大名鼎鼎的夜钓队,一方是口碑一向不错的七彩燕,若从鱼水之情变为水火不容,从各自利益及长远发展来看,无论对谁都不是件好事。</P>
<P>对于翻箱、搜身、打人者则另当别论,那不是真正的钓鱼人,不屑!唾之!</P>
<P>对方队伤势深切关注并慰问,望再次相聚池边。</P>
作者:
gjt6184
时间:
2004-10-11 11:49
<P>七彩燕对京钓所做的一切是大家有目共睹的,这件事既然摆在桌面上了,我们也并不是要打击哪一位,只是能为今后做个借鉴,再也不要发生类似事件了,前边有位朋友提到要宽容,宽容自己也宽容别人。</P>[em08][em08][em08][em08][em08][em08][em08][em08][em08][em08][em08][em08][em08][em08][em08][em08][em08][em08][em08][em08][em08][em08][em08][em08]
作者:
老钓新手
时间:
2004-10-11 12:37
队长和龙猫不愧为是真正的钓者!能有错就纠,更能大度容人,实为众钓友之楷模!七彩燕网友,也望你姿态高点,向队长和猫学习。俗话说的好:两好才能和一好啊!
作者:
爱好者
时间:
2004-10-11 12:51
像队长和大猫说的,此事到此为止吧。建议封贴!
作者:
鱼迷张
时间:
2004-10-11 12:59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老渔新钓</I>在2004-10-11 10:44:47的发言:</B>
<P>我不是夜钓队的,也没去过七彩燕,更不是当时在场之人,对此事件的是非曲直本无权做出评断。但有一点确实深感不安,一方是大名鼎鼎的夜钓队,一方是口碑一向不错的七彩燕,若从鱼水之情变为水火不容,从各自利益及长远发展来看,无论对谁都不是件好事。</P>
<P>对于翻箱、搜身、打人者则另当别论,那不是真正的钓鱼人,不屑!唾之!</P>
<P>对方队伤势深切关注并慰问,望再次相聚池边。</P></DIV>
<P>同意老渔新钓的看法。夜钓队和七彩燕的关系,原本很融恰是有目共睹的。本次事件的发生很明显,是受到外人的挑拨离间,造成事态恶化的主要原因。通过几天的冷静思考,除了主要原因外,我们也要吸取教训,那就是京钓网内部出现问题,头脑要冷静、要排除外界干扰,必须由我们自己解决。那些打偏手、起哄嫁殃子、煽风点火、游手好闲的小人就钻不了空子。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P>夜钓队的龙猫代表方队长,向七彩燕伸出了和解的友谊之手。希望七彩燕能做出相应的表态。不记前弦,共同祢补、修复裂痕。维护京钓网友爱、平和、自然、享受的精神声誉。</P>
作者:
听海
时间:
2004-10-11 13:10
<font size="7">okokok</font>
</p>[em08]
作者:
4520
时间:
2004-10-11 14:15
<P>和了和了</P>
作者:
小黑
时间:
2004-10-11 15:26
有人不知道呀
作者:
咸带鱼
时间:
2004-10-11 16:53
<P>严重佩服队长和龙猫的品性!我十月六日一早到的七彩燕,巧遇队长和龙猫开车离开,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队长和龙猫对偶都只字未提,只是说出的不太好,平均每人十斤左右,大概天气变化的原因。直至今日才知道偶们的战友受了这么大的委屈,可见队长与龙猫的高风亮节!可见还是很维护七彩燕的。而且龙猫代队长表的态,也让偶感动。希望七彩燕也能拿出行动,向队长与龙猫道个歉,毕竟有管理不善的问题,此事就此熄火吧。</P><P>偶那天10点左右到七彩燕,交了40后,七彩燕还告诉偶下次就可优惠,但直到1点半左右还是没口,上鲢子两个,悉数放回,故离开。由于地方太远(偶住西四环),不忍空手而归,就去了不远处的高钓过了过瘾,没好意思上来汇报。</P><P>最后祝队长身体早日康复!同时对龙猫说一句:“是条汉子!”</P>
作者:
呆子
时间:
2004-10-11 19:22
<P>再怎么样也不至于动起拳头呀~~</P><P>事情总会有解决的办法</P><P>大家说对吗?</P>[em03]
作者:
呆子
时间:
2004-10-11 19:29
万事以和为贵啊,和气生财啊!!![em01]
作者:
包打听
时间:
2004-10-11 23:02
我不是夜钓队的,也没去过七彩燕.看来双方<b>名气</b>都不小.双方这么大的名气弄出这么些<b>孩子事儿</b>,有伤大雅.还这么公开声讨,真是不可思议.不让干的干了,这是<b>臭不自觉</b>.没有办法的办法是<b>借刀伤人</b>,这也是办法。总不至于让女人苦口婆心的教育爷们吧!总之不管是站着的,蹲着的,一把年纪别让人笑话,<b>别让人看小了</b>。我看是一场<b>闹剧</b>,一场<b>儿童闹剧</b>!!!!!!!!!!个人看法
作者:
龙猫-Bigmao
时间:
2004-10-12 09:08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包打听</I>在2004-10-11 23:02:33的发言:</B>
我不是夜钓队的,也没去过七彩燕.看来双方<B>名气</B>都不小.双方这么大的名气弄出这么些<B>孩子事儿</B>,有伤大雅.还这么公开声讨,真是不可思议.不让干的干了,这是<B>臭不自觉</B>.没有办法的办法是<B>借刀伤人</B>,这也是办法。总不至于让女人苦口婆心的教育爷们吧!总之不管是站着的,蹲着的,一把年纪别让人笑话,<B>别让人看小了</B>。我看是一场<B>闹剧</B>,一场<B>儿童闹剧</B>!!!!!!!!!!个人看法</DIV>
大家现在都在劝架,您在旁边看热闹也就算了,还说些风凉话,这不是拱火吗?儿童闹剧?这种事情发生在你的身上,我看你会怎么办?听您的口气,您岁数不小了,岁数大就更应该会为人处事,别让岁数小的教育你!站着说话你不腰疼呀?就跟您这网名似的,爱打听,爱说闲话吧?
作者:
呆子
时间:
2004-10-12 09:57
<P>就冲七彩燕对事情的处理态度我反正是以后坚决不去了!!!</P><P>希望大家顶!!!</P>[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
作者:
迷糊
时间:
2004-10-12 10:05
<P> 对于方便面队长的豁达和龙猫的诚恳来讲,七彩燕姐姐解决事情的态度恐怕让大家不太能接受。我去过几次七彩燕,她对我们确实很好,这个不用说,了解她本人的性格也是十分直爽的,还有游戏人生大哥也是如此,但是遇到事情不应该是这样的解决方法吧,人家都站出来认错了,你们有什么不能说的呢,万事以和为贵,道个歉,认个错,哪怕错不在你,那样大家会体会到你们的真诚,会理解你们的,事情也不会闹到如此地步!</P>
<P>
还有我要说的是,大家为什么不站出来指责那条“疯狗”?把他找出来?不管他是不是受七彩燕的指使去搜身,打人,毕竟事情是他做出来的,主要责任还在那条“疯狗”,要想解决事情,还是要找当事人比较合理吧。他应该承担方便面队长和七彩燕的一切损失,大家认为呢?如果他能认错,好好解决问题,大家都皆大欢喜,如果还是那么不讲理,我们是不会让他好过的!!!</P>
作者:
独孤求白
时间:
2004-10-12 10:25
支持迷糊的看法,一直关注着这见事情,无奈没去过七彩,没参加过夜钓对,不过迷糊的方法是正确的,找出疯狗,当面谈清楚!!!
作者:
渔童
时间:
2004-10-12 10:26
晕!这里怎么象是在打架呀!!!!!!!![em06][em06]
作者:
肥师
时间:
2004-10-12 12:02
<P><FONT size=5>此话题就此打住行不!</FONT>以后不要干带感情、人情色彩的事啦。就是图个乐,此处不乐别处乐,今天不乐明天乐,不图天天乐,天天都快乐!<FONT color=#f79709>祝大家好心情!</FONT></P><P>去不去自愿.去的就清坑.</P><img src="https://www.bjdiaoyu.com/Skins/Default/emot/em05.gif"><img src="https://www.bjdiaoyu.com/Skins/Default/emot/em06.gif"><img src="https://www.bjdiaoyu.com/Skins/Default/emot/em08.gif"><img src="https://www.bjdiaoyu.com/Skins/Default/emot/em16.gif"><img src="https://www.bjdiaoyu.com/Skins/Default/emot/em12.gif"><img src="https://www.bjdiaoyu.com/Skins/Default/emot/em28.gif"><img src="https://www.bjdiaoyu.com/Skins/Default/emot/em27.gif"><img src="https://www.bjdiaoyu.com/Skins/Default/emot/em38.gif"><img src="https://www.bjdiaoyu.com/Skins/Default/emot/em35.gif"><img src="https://www.bjdiaoyu.com/Skins/Default/emot/em44.gif"><img src="https://www.bjdiaoyu.com/Skins/Default/emot/em44.gif"><img src="https://www.bjdiaoyu.com/Skins/Default/emot/em44.gif"><img src="https://www.bjdiaoyu.com/Skins/Default/emot/em44.gif"><img src="https://www.bjdiaoyu.com/Skins/Default/emot/em44.gif"><img src="https://www.bjdiaoyu.com/Skins/Default/emot/em44.gif"><img src="https://www.bjdiaoyu.com/Skins/Default/emot/em44.gif"><img src="https://www.bjdiaoyu.com/Skins/Default/emot/em50.gif">
作者:
DIY
时间:
2004-10-12 16:49
其实事情已经过去一阵子了,当事人也都比较冷静了,现在就差一张纸没捅破,相互道个歉不就得了!!!!都是一家人,有什么过不去的???七彩燕是个女流,建议用虫的那位大侠站出来先表个态,跟七彩燕陪个不是,谁让咱是爷们呢?我想七彩燕也不是个不讲理的人,肯定也会有所表示的!等自己人的矛盾解决了,在合力去找个搜包的人不就得了!
作者:
龙猫-Bigmao
时间:
2004-10-12 17:35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DIY</I>在2004-10-12 16:49:57的发言:</B>
其实事情已经过去一阵子了,当事人也都比较冷静了,现在就差一张纸没捅破,相互道个歉不就得了!!!!都是一家人,有什么过不去的???七彩燕是个女流,建议用虫的那位大侠站出来先表个态,跟七彩燕陪个不是,谁让咱是爷们呢?我想七彩燕也不是个不讲理的人,肯定也会有所表示的!等自己人的矛盾解决了,在合力去找个搜包的人不就得了!</DIV>
<P>哥们,您可真够忙的,我都跟七彩燕道完歉了,您还要我说什么呀?如果实在不行,您把我当成那个用虫的人不就得了吗!为了我们某些钓友的声誉,我是不会说出来,没听说过一句话吗:“打人不打脸,揭人不揭短!”那条疯狗我也能找到,但是我不想去再找他了!我是在鱼坑边打了他了,事情已经过去了,你找到他再打他一顿还有什么意义?他那么耸,打他也不敢还手!您这是劝架呢,还是没事找事呢?我还是那句话,我们夜钓队的事情就不用您费心了!得罪了!</P>
作者:
yexu1234
时间:
2004-10-12 18:26
在也不七采燕了。是钓鱼爱好着就不去了。
作者:
小黑
时间:
2004-10-12 18:55
会劝的劝,不会说话的都最好闭上嘴。别两边拱火挑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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