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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猫王先生/小姐 [打印本页]

作者: sky_hy    时间: 2008-12-27 23:39
标题: 请教猫王先生/小姐
我的帖子《香烟换大葱》被猫王删掉了。

以下是我收到的短信内容:

“这是由论坛系统自动发送的通知短消息。

以下您所发表的主题被 猫王 执行 下沉 操作。

主题: 香烟换大葱
发表时间: 2008-12-25 11:14
所在论坛: 『 二手钓具买卖 』

操作理由: 与钓鱼无关,也过于调侃。这样已误导钓友,引起异议,给京钓带来混乱,请勿再发这种与京钓无关或擦边的帖子。谢谢!

如果您对本管理操作有异议,请与我取得联系。”


奇怪的很。

我只想提三个问题:

这是调侃吗?

这里规定不允许拿物品换钓具吗?

其他人换钓具的帖子为什么不删???

[ 本帖最后由 sky_hy 于 2008-12-28 00:22 编辑 ]
作者: sky_hy    时间: 2008-12-27 23:49
我希望你能把被你删掉的帖子贴到这里来,让大家看看,哪里“和钓鱼无关”?又是哪里违反了京钓网的哪一条规定?

此外,不要只会扣帽子,请拿出证据来,说明“这样已误导钓友,引起异议,给京钓带来混乱”!

二手版里,纯议论的帖子有之,出售与钓鱼完全无关物品的帖子有之,用其他物品交换钓具的帖子亦有之。而回复之中更不乏讽刺、讥笑、调侃、甚至鄙视。

而只有我,却因为用香烟换鱼杆而“给京钓带来混乱”。

我可真有本事,京钓之众钓友也真容易被误导,而京钓网更是太容易混乱了吧?

[ 本帖最后由 sky_hy 于 2008-12-28 00:27 编辑 ]
作者: sky_hy    时间: 2008-12-28 01:03
查了一下,这位猫王先生/小姐竟然还在线。

那么,在线而不回答,是不屑?还是不必?

(顺便汇报一下:我已经给猫王先生/小姐就此问题回了三个短信,时间分别是:23:35,、23:52和01:02)

[ 本帖最后由 sky_hy 于 2008-12-28 01:06 编辑 ]
作者: sky_hy    时间: 2008-12-28 19:20
等待已近20小时而毫无结果

那我就再等24小时
作者: 肥师    时间: 2008-12-28 21:33
你好,你的帖子接到钓友举报短信好多个,擦边的说法很贴切,您见到类似的帖子最好也直接点击该帖子右下角“报告”,及时举报,便于版主处理。
作者: sky_hy    时间: 2008-12-28 21:49
终于有回复了

请教:能否告之举报我什么?擦边?擦了什么边?

难道这帖子不是以香烟交换二手钓具的贴?

难道这帖子中有议论、中伤、漫骂、侮辱、诽谤或其他不尊敬他人的言论?

难道这帖子中的任何一句话中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言语?

或者说,只要有人举报,不论青红皂白就要拿掉?
作者: sky_hy    时间: 2008-12-28 21:52
或者,那位举报的先生/小姐认为我这帖子根本就不是换钓具的?

本人想换大葱,恐怕常在二手版的很多人都知道。

如果哪位先生/小姐认为这帖子有假,那么就请和我交换!否则,恐怕此人无权这样认为吧?
作者: sky_hy    时间: 2008-12-28 21:58
此外,给我的短信当中我没找到所谓“擦边”的说法,而是指责我“与钓鱼无关”“误导钓友,引起异议,给京钓带来混乱”。

请告诉,我到底怎么“误导钓友,引起异议,给京钓带来混乱”了?!
作者: sky_hy    时间: 2008-12-28 22:01
本人所要求交换的中华烟,其总价格与刚刚在二手版出手的大葱价格相差不会超过100-200块钱,难道不是吗?

那么又何以认定本人这帖子是“与钓鱼无关”呢?
作者: 肥师    时间: 2008-12-28 22:37
首先,接到许多举报,举报内容大意就是猫版列举的:擦边、无关、过于调侃等等。
其次,你这帖子第一句话说的就不准确,猫版出于大局考虑下沉了你的帖子,下沉和删除有本质区别。
作者: sky_hy    时间: 2008-12-28 22:40
第一句就不准确?  这是原贴:

保真香烟换鱼竿


                 两条中华软 + 一条中华硬   换   大葱    13尺 95新以上

                 一条中华软 + 一条中华硬    换   水乡鲤13尺 95新以上


有意交换者请站内短信联系


大葱,我的好大葱,
你在哪里呵,你在哪里?
你可知道,俺想念你,
你的主人想念你!

俺对着高山喊:
大葱,你在哪里~~~~~~~~~~
高山回音:
它在大师的库房里。
而大师身旁,陪伴的是咖玛鲤。

俺对着大海喊:
大葱,你在哪里~~~~~~~~~
大海回音:
它在高手的杂竿堆里。
而高手身旁,陪伴着的是老普与波纹极。

俺对着京钓网喊:
大葱,你来吧,快来吧~~~~~~~~~
唯俺这样的新手
当成宝贝的,只有你。

麻烦你告诉我,哪个第一句就不准确?
作者: 肥师    时间: 2008-12-28 22:41
这个帖子的第一句啊老大
不说了,你见到不妥的帖子多举报吧。
作者: sky_hy    时间: 2008-12-28 22:42
无关?

凭什么说这帖子与二手版无关?

调侃?

我调侃谁了? 我调侃大葱了?
作者: sky_hy    时间: 2008-12-28 22:44
你的意思是“香烟换大葱”?

哈哈,恐怕这里90%以上的人不会认为这个大葱是吃的吧?

你会这样认为吗?

还是猫王会这样认为?

来京钓网的有多少人不知道“大葱”指什么?

那么,是不是“老普”也不准确?
作者: sky_hy    时间: 2008-12-28 23:08
举报可以。

但要明确什么叫不妥?

我丝毫也不认为我的这个帖子有哪里不妥。

所以我才来请教,请版主们根据京钓网哪条规定,列举事实,一一批驳本人此贴中的不妥之字/词/句。。。以便让本人印象深刻,而不再犯。

此外,本人声明:所有本贴中本人所有言论均属于本人向相关版主的虚心求教,而非争论!
作者: sky_hy    时间: 2008-12-28 23:40
转贴一下《京钓网发帖规定》:

京钓网8字精神----“友爱、平和、环保、享受”。

京钓网论坛风格---“专业钓鱼、相对严肃”。

请您考虑大家上网的目的——不是看吵架、论是非、泻私愤,而是放松心情、寻找钓伴、结交朋友、开心观帖、寻求信息。因此,请遵守钓友们6年来形成的发帖规则。

损害钓友的上网心情,污染网站氛围,滥发违规帖子,不被大家欢迎!网上吵架的钓友,无论谁对谁错,请双方克制、自行网下解决,这里不是看吵架的地方,为了维护多数人上网利益,吵架双方的帖子都要处理,无论谁对谁错,无论什么起因,因为客观上双方破坏了论坛环境。

请咨询对应版面斑竹解决问题。需要说明的是,各版面斑竹可跨版管理(在其他版面管理),并保留不发消息通知的权利(版规已定,无需再发信解释)。

下列帖子将予以删除、编辑、修改:

1、无实质内容、与钓鱼无关或关联不大、跑题严重的主贴和跟贴。
2、重复发表的主帖和跟帖。多次发重复、无意义帖者给予暂时锁死ID警告,锁定时间视态度而定。
3、多次重复的单纯“顶”帖、单纯表情图标顶帖予以删除。请多说几个字表达一下意思以对发主帖子钓友的尊重,不要一“顶”了事,以后谁还发帖子呢?
4、脏话、脏字或恶毒语言骂人的帖子给予屏蔽/删除(包括通过站内短信骂人的),并对发帖人用户名ID锁死(发现一次就给予禁止发言、禁止访问处理,时限最长为永久禁止,不姑息警告)。争吵的双方或发现吵架的钓友,请点击帖子下方的“举报帖子”,提醒斑竹给予“单方面”解决,不要参与吵架大战里。
5、不文明、影射、淫秽、政治、脏话、挖苦、挑衅、攻击、侮辱、捏造事实、无端猜忌... 等帖子予以删除或编辑、修改,对发帖者ID给予锁定、禁言、限制发帖权限等处理。
6、不经允许发布的商业广告帖子、京钓网认为需要删除的免费广告帖子等(广告业务请电话联系:010-51657795或bjdiaoyu@163.com)。
7、分裂、破坏本论坛的帖子、签名、图片等。
8、钓友之间吵架、个人恩怨、泻私愤....等不符合“友爱、平和、环保、享受”京钓精神的帖子予以删除和锁定。钓友之间不熟悉的别在网上逗乐,以免误解和矛盾。网上不是解决问题途径,反而会扩大事态。
9、恶意注册与其他钓友类似、有歧义的用户名,或使用多用户名发表挑衅帖子,予以删除、锁定用户名。在论坛上寻衅滋事、窃取用户密码、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删除用户名。通过站内短信息辱骂钓友,挑拨是非者,删除用户名。
10、注册的用户名和头像有裸露、淫秽、政治、低俗、容易引起误解、歧义的、名称带有不适合字眼的,用户名或头像予以删除,多次警告无效取消对应权限。
11、请在[服务与管理]版面提出申诉。
12、本规定解释权归京钓网所有。
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安静、和谐、轻松、愉快的网络氛围,请您理解支持以上规定。

谢谢!

北京钓鱼网          敬

起草于2002年9月16日(根据钓友建议不定时修订)
作者: sky_hy    时间: 2008-12-28 23:41
十分抱歉,本人实在没有找到本人违反了这12条中的哪一条规定,敬请版主明确指出。
作者: v10引擎    时间: 2008-12-28 23:4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sky_hy    时间: 2008-12-29 00:00
楼上的兄弟,谢谢。

我并没有要版主道歉的意思。

但如果是我错了,我愿意在这里公开道歉。

我只是应该知道,到底什么样的帖子算违反规定? 或者说,我还能不能在被版主“下沉”的帖子中回复钓友?

为了尊重版主的处理,尽管我发现这个帖子已经被别的网友又顶了上来,但因为没有得到一个明确说法,故我并未在该帖子中进行回复。

我想我这样的做法足以证明我并未想把京钓网搞“混乱”吧。

而且我还要再次声明:我依然想用香烟换大葱。如果哪位网友,包括举报者和版主愿意,我们可以明天就完成交换!
作者: 猫王    时间: 2008-12-29 10:28
呵呵!看来楼主还真生气了,请不必动怒。
由于我的ID是长期挂在网上的,这几天一直没上网,今天才上网看到你的回短信,让你久等了,我在这里为你焦急等待我回答的心情向你道个歉。

第一、根据举报,我确实接到了钓友对大葱、香烟的帖子有意见和举报的。
你可以看看下面的链接,长此以往,会怎样,京钓网“二手钓具交流”上到处都是这样的帖子,你会有啥感受?为避免效仿才下沉了你的帖子。

    https://www.bjdiaoyu.com/viewthre ... p;page=1#pid1398346
       他/她的报告理由是: 这些出售的不是钓具,也不是拿别的商品换二手钓具的板块。这样下去太乱了,扰乱的二手钓具版的意义

上面这只是其中一个,有类似效仿的帖子举例,当然也被下沉了,并没有作删除处理。
第二、你的那个帖子只是下沉了,并没有删除。
第三、有举报必查,但并不是只下沉你的,有类似的,只要发现,或有人举报,版主都会及时处理的。但也有版主们明查不到的地方。看得出你也是深爱着京钓,所以也希望你与我们共同地关爱它,呵护它,发现有违或不能明判是否有违京钓宗旨的帖子时,请及时地举报。
第四、对大葱是伽玛鲤的一款杆子,不是所有的钓友都了解和知道。希望以后注明,避免歧义,并产生误会。
第五、本人对你的大葱的理解,也产生了歧意和误解,对给你帖子操作的留言,有不妥之处,请予谅解。
第六、你原发的帖子还可以继续回复和跟帖。
作者: sky_hy    时间: 2008-12-29 10:39
多谢回复。

话已说清,无需再留。

请封贴吧。
作者: 猫王    时间: 2008-12-29 10:43
哈哈!
谢谢对京钓网的爱护和支持与理解!
作者: v10引擎    时间: 2008-12-29 11:2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原创s    时间: 2008-12-29 20:33
终于明白了~~~~~跟钓具有关敢情就是里面必须有钓具?可以这么理解吗??????早说啊~
明白了!
作者: 一钩入魂    时间: 2008-12-30 13:41
猫版的解释让人信服:handshake !颇具大将风度:victory: !赞一个!
作者: sky_hy    时间: 2008-12-30 18:57
不好意思楼上

虽然本人对猫王版主的解释并不完全赞同,但我对他在解决问题时所执的态度,包括做出了较为细致、真诚的解释行为大加赞赏。

所谓求同存异,本来就没有多大的事,认真解释一下,双方给予谅解,则事可结矣。

反之如果一味强势,或得理不饶人,或无理狡三分,则小事亦可变大,混乱必生。

故此,本人认为猫王版主此举,应当作为京钓网版主在处理类似问题时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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